(六)提升了机关服务效能。我局结合推行“阳光建设”,始终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来抓,树立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努力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在工作中十分重视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打造规范、透明、高效、廉洁的行业管理、服务队伍。对全局所有业务、职能进行综合梳理,编印《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的职责。取消重复审查,精简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升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所有许可项目的许可条件,应提交审批资料、审批程序和流程在相关网站和触摸屏上公示,增加依法办事透明度。对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一审一核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及日常事务均纳入办事窗口受理范围,一个窗口对外,收件、发证统一由窗口负责。为避免行政服务中心成为“收发室”、“二传手”,局党委赋予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实质性审批权,明确行政服务中心是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办事机构,对一批审批内容简单、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由中心直接受理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对其它无法当场办结或需要上报审批的事项,由审批窗口受理并组织审查或现场核查,限期办结。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切实履行了“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企业”的服务承诺,做到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按时办,使每个项目审批时间比法定审批时间缩短50%以上,企业反响很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及措施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查找出了一些问题,我们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建设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浙中城市群的目标奋勇前进。
(一)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坚持把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理念作为一项先导性工程,进一步提出和树立体现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体现建设浙中城市群特色、体现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广大干部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所熟知的科学发展新理念。同时,引导局属各单位树立1-2条科学发展的具体理念,指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具体实践。
(二)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新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胸襟,瞄准国内先进,确立新的参照系,树立追赶超越的标杆。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要确立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享受城市建设成果为着力点。具体做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突出原则”(即突出安排对城市提档具有战略带动作用的项目,突出安排涉及市民切身利益急需建设的项目,突出安排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突出安排建设资金、偿贷机制、前期工作基本落实的项目),努力把**市区建设成为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
(三)进一步探索科学发展的新路径。城市特色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而发展又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新一轮城市建设,在打造城市特色上,要着力做好“三篇文章”。一是“水城交融”文章。充分发挥和挖掘市区婺江的水域价值,以活水、流水、显水展现婺江的水域特色,加快实施婺江两岸的绿化提档改造,彰显“水城交融”的城市个性。二是“生态园林”文章。园林绿化建设是衡量城市建设品位和档次的重要标志。按照“绿化优先”的原则,科学安排城市绿化建设用地,根据市区地域风貌、土壤气候及适栽树种,科学制定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加大城区绿化投入,以婺江两岸绿化带建设为中心,加快实施公园绿化、街道绿化和广场绿化,扩大城区公共绿地面积。三是“标志性建筑”文章。按照既讲协调、更显个性的原则,在城市节点等重点地段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建筑,着力打造城市亮点。
(四)进一步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新本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维力、决策力、创新力、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经营城市,破解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状况,不断加大城市建设投入。首先,大力开展城建项目招商。认真包装项目,积极向外推介,广泛吸引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城建投资体制。其次,深化市政运行体制改革。对能商业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和企业化经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建项目和参与改造城市存量资产。在充分搞活城市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建设投入,实现城建事业的超常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