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厅党委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摆到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回应好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新期待,努力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完善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抵制互联网低俗之风、户口清理、电动车助力车乱穿行、盲流人员作案滋扰等专项行动,整治治安混乱地区,整治省级重点区域,整治校园、企业周边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包括提高ban证办照时效、实行机动车号牌自主选号、扩大按需申领护照和港澳“个人游”范围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深入开展亲民爱民活动,组织开展“万名民警访平安”、“公安民警大走访”、“警营开放日”、“警民相约警务室”等亲民爱民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在“万名民警访平安”活动中,认真开展“基层述职”、“机关走访、座谈”、“媒体调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期盼,掌握公安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送温暖、服务群众9.5万余人次;发放治安防范宣传册(页)50万本(张);及时开展查处、打击整治活动967次;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088条,为老百姓当场解决问题4194个,梳理出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问题2066个,移交其他部门的问题516个,群众比较满意,社会效果良好。
(五)在抓机关带基层上实现了新的发展。围绕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能公安机关的目标,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厅党委着力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办实事、规范内部管理、精简会议和文件、实行网上办公等措施,使机关形象进一步改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推动了基层工作的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检查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了为期三年的既定目标任务,一些工作如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下沉、公用经费保障、无房所队建设、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等,有的提前完成,有的超额完成,有的走在全国前面,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增加了基层警力,增强了基层实力,激发了基层活力。
(六)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地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队伍的活力不断得到激发,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可喜进步,战斗力明显增强。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20xx年,合肥、芜湖两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二级示范单位。积极构建“大教育”、“大培训”网络化格局,全面推行“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模式,民警素质进一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组建三批援川警队,全力协助松潘县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灾区人民群众、加强灾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广泛宣传抗雪救灾、抗震救灾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筹建“英烈补助基金”组织,建立年休假、体检、文化育警等从优待警制度,努力营造和谐警营。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办法,引导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均衡发展。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执行“五条禁令”,认真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专项教育,继续抓好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专门部署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而且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联系公安实际、选准和创新自选动作,做到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这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将为参加下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