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劳动监察,保护劳动者权益。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287户,完成年计划的71%。资料审查851户,完成年计划的100%。处理投诉举报93批次,参与处理突发事件4起,为138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417万元。立案9件,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受理和按期结案率均为100%。开展专项检查3次,责令27户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600份;社会保险费追缴专项检查用人单位13户,追缴社会保险费103万元;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21户。
二、存在问题
劳动者技能素质水平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适应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困难;培训覆盖面小,持证上岗率低,职业技能鉴定率低;培训投入不足,培训起点不高,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能力有待加强。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压力,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外资企业参保意识不强,扩面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基础薄弱,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协调机制还不健全,一些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较好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培训就业工作
1.加大职业介绍力度。一是以全市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岗位信息收集力度。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实行两个“走出去”,建立两个“基地”。即,走出去深入辖区内企业,与企业定期联系,建立就业安置基地;走出去到市外、省外其他地区招聘适宜劳动者,建立劳动力供给基地。三是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提供企业用工登记、劳动者求职登记对接平台,开展一站式服务,提升职业介绍对接成功率。四是推行就业服务效率优先,开展协约式服务,实行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化。五是发挥劳动保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送人上岗、送岗到人,提升就业服务工作水平。六是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针对性、有效性的就业服务。
2.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把握工作重点,营造创业式就业氛围,开展创业扶持,以创业促进和拉动就业。筹集再就业资金,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补贴配套资金。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管理力度,强化公益性岗位审查和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归零。
3.建立培训就业联动机制。推行“深入社区送培训、建好基地办培训、发展订单抓培训”的模式,按照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建立培训、就业的联动机制,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建立基地、订单、培训、鉴定、就业“五位一体”的新模式,坚持把“招进来、教技能、安排好、送一程、常联系、解忧难”作为就业培训工作的发展模式,实现培训效益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建立学员台账和跟踪就业台账,准确掌握培训成果。
(二)社会保险工作
1.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扩面。做好下半年基数调整,做好个体缴费和银行代扣业务的衔接工作。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对应缴未缴企业通过稽查费基和参保人员等方式,做到应收尽收。7月份,按照大连市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参保缴费企业移交地税征收工作,力争一次全部交清。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扩面重点是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等。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审核、参保、缴费和兑现待遇等工作,积极争取成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连市级统筹,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重点是好新华村“农转城”工作。
3.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点做好每年两次的养老待遇认定工作,对居住在外省市的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外邮工作。加强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4.完善工伤认定制度。规范认定程序,严格执行会审制,从源头遏制认定工作随意性;宣传贯彻国务院《工作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确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5.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加强和完善与银行的交接款程序,严格签字程序,按照严格管理,层层负责制度,确保收支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