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执法打假工作。结合国家总局、自治区局、市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资、絮用纤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
品等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农资打假下乡进村37个,农资打假下乡入户115个,发放农资源宣传资料210份,接受农民咨询85人次,巡查农资生产企业2家,检查农资经销门店56家;检查家电产品经销商场、超市、门店39家,检查了摩托车经销店10家;检查有关超市、大卖场及农贸市场12家、纤维制品经销门店27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
4、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量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局一直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稳步推进民生计量工作。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专项行动。对全市30家米粉餐饮店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春节前重点对辖区内主要的集贸市场、年货市场、大型超市的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定量包装商品实施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食用油、米、面、酒、包装小食品等节日热点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标注情况。上半年市计量所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399台/件,比去年同期增长达28%:其中台案秤检定52台、汽车衡检定38台、重力式装料衡器检定14台、天平检定58台、温度仪表检定83台、加油机检定339台、血压计检定149台、压力表检定 574台、电能表检定92台。
5、量化考核,实现了综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我局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以贯彻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载体,目标管理实行分数制考核,各项考核目标科学、合理、优化、量化。一是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宣传、案卷管理、执法队伍管理、车辆、会务会议管理等多项规范性制度。二是推行工作目标推进表“上墙”等制度,每季度根据工作规范,以记录表格为依据严格进行监督考核,实现了工作标准化、作业程序化和行为规范化。三是加强了制度有效实施的监督工作,成立以纪检监察、办公室、计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监督执行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监督实施办法,对各项制度进行有效监督,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
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为了使质监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我局加大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在省级1篇、市级报刊发表信息2篇,在市局网站发表信息13篇。另外,我局在“ 3.15”活动、5.20世界计量日、新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3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监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方法,受到了市民的欢迎,提升了质监形象。
二、工作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
1、企业负责人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意识淡薄的原因,制约了我市企业做强做大以及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做为质量监督部门,我们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强化质量基础,找准市场竞争的着力点。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从原辅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过程,到产品出厂检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控制记录,使质量管理成为铸就品牌的基石。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使企业树立诚信观念、长远发展观念、规范发展观念,努力做到不采购不合格原辅材料,不粗制滥造,不偷工减料,确保产品出厂检验,对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认真对待、及时答复,树立起诚信经营信誉,维护自身品牌,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强做大夯实基础。
2、《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各食品监管部门衔接还不够紧密,对生产小作坊监管还不够到位。食品安全法从源头、加工、流通、餐饮进行了分段监管,因此,各部门应该在对职责进行有效细化的基础上,做到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实现监管环节的无缝对接,执法到位,这样才能确保群众用上放心食品。
三、需要市政府层面协调处理的工作
1、落实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计划进行抽样检验”的规定,为加强我市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全市高风险食品质量安全,我局曾多次向政府提交食品监督抽检经费,但仍未落实,因此,恳请市政府落实食品监督抽查经费,以保证我市食品质量安全。
Tag:半年总结,预备党员半年总结,个人半年总结,总结报告 - 半年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