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平安医院创建
一要加强对平安医院创建的领导,成立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综治、公安、法院、武警、卫生等作为成员单位,协助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二要探索建立由法官、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患者家属代表参与的多元化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三要力争在年度有50%以上的县及县以上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达到“平安医院”、“平安卫生院”标准。
(五)全面启动社区卫生工作
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加强政府补助资金和监督管理;积极构建社区健康促进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开展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试点,促进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
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核编工作,落实吸引人才进社区的优惠政策。开展全科医学专科医师培训,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研究和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以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心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开展中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农村、社区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培养力度。
四、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
要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实行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慢性病、地方病和高额门诊医疗保障。优化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认真贯彻《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加强基金审核、支付管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控制目录外医药费用增长;设立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建设市级新农合结算信息平台,今年2月底,在仙游县、涵江区试运行,3月底在各县区全面开通;与农行合作开发就诊医疗“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与补偿;探索新生儿的参合及费用补偿办法;研究居外农民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就医管理措施;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接诊、补偿报销、优质服务等方面规范化管理;确保补偿受益最大化。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扶贫助残、计划生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福建省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要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相衔接。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要组织推荐一批医学科研成果参加省医学科技奖和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力争参选范围和获奖项目较往年有所提升。创造条件,设立市级医学科研发展和奖励基金并启动评审工作,鼓励中青年医务人员开展医学科研工作。
要加大卫生科技获奖项目成果运用的跟踪和推介,开展研究成果临床转化的成本效益评价,力促一批医学科研成果纳入省部级适宜医学技术推广项目。通过卫生下乡、定向定岗培训、专科进修、技术研发报告等形式,向基层推广一批适宜医学技术,确保研究成果惠及基层、惠及百姓。
要推进远程医学教育活动,做好远程医学教育的资料建档、学分核发和组织管理。鼓励医务人员参加脱产专业学习、函授学习、自学考试和专科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学讲座、培训和技术推介活动的监督指导,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高级研修、学术访问、院校联合攻关、区域资源共享等交流活动的成果跟踪和运用评估。
要组织我市新一轮全科医学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做好学员理论学习、临床实习和社区培训期间的管理与考核。深化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继续组织护理、外科、妇产科、口腔和五官科等岗位理论培训,以及抓好乡镇卫技人员的临床实训工作,确保完成省定理论参训率85%、临床实训数55名的指标要求。启动新一轮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确保全市乡村医生参训率达到95%以上;做好乡村医生中医类别临床实习的监督管理及组织评估。
要实施医疗卫生能力培养提升工程。抓紧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着力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培训。20xx年起,市政府每年挑选100名医学院本科毕业生,在市第一医院、学院附属医院接受二年全科医师培训。培训结束后原则上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开展万名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千名医生帮扶乡镇卫生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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