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头规模加2分;新增养鸡年出笼规模达到2万只以上,按每增一户2万只规模加1分;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模式连片种植基地蔬菜或其它新特作物规模达到300亩以上,按每100亩规模加1分;连片发展特种水产养殖规模达到100亩以上,按每100亩规模加1分。
⑤向上或向外争取专项资金或无偿投资,筹资修建通村通组公路、村级水厂、农业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累计村人平投资额达到50元以上,加5分。
⑥当年化解村级债务1万元以上,成为无债村的,加3分。
⑦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对比上年每净增5000元,加1分。
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酌情加1-5分。
3、扣分
①某单项工作被市或镇“一票否决”的,此单项不得分,另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扣5分;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②村级班子被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的,扣2分。
③村级债务增加1万元以内的,扣2分;1万元以上的,按每新增5000元加扣1分。
④镇组织的会议和其它活动,村干部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缺席的,每人次扣0.5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3分。
⑤因村级班子组织协调不力处置不当,造成本辖区重大事件发生,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大的,扣10分。
4、总分计算办法
单项实际得分=单项考核得分×按人口设定的系数×按耕地面积设定的系数。单项得分系数根据各村当年实际统计人口数量和耕地面积设定。其中人口在1500人以下、1500-2500人、2500人以上设定系数分别为1、1.01、1.02;耕地面积在1500亩以下、1500-2500亩、2500亩以上,设定系数分别为1、1.01、1.02。
总分得分计算办法为:按照单项实际得分、加分、扣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
三、工资计酬办法
1、工资基数计算办法:
各村工资基数=每分挂钩报酬金额×该村总得分。每分挂钩报酬金额由镇党委、政府年终根据有关情况予以确定。
2、各村工资总额计算办法:
村一把手工资额度按镇考核的该村工资基数计算;其它干部工资额度按该村工资基数的88%计算,干部职数以镇确定编制数为准。即年度工资总额=工资基数×〔1+(干部编制数-1)×0.88〕。专职妇女主任的工资含在工资总额之内,由镇计生办按市有关文件精神单独考核统筹发放。
四、考核结帐办法
1、村干部工作考核计酬由镇党政办、经管站负责,有关工作专班和单位负责所属指标的收集、审核、考评和提供,综合考核得分及计酬结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核批准后发文。
2、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干部个人实绩与工资报酬挂钩方案,年底在镇确定的工资总额内,由村支部、村委会按方案分解到人,并报经管站备案。
3、各村村干部职数以镇党委核定的编制数为准,不得擅自增加干部职数。增职数不增工资总额,减职数不减工资总额。
4、本考核计酬时限为20xx年元月1日至 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