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建立健全管理严格、服务到位的城乡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携手联合,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维权保障等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实际问题。切实发挥返乡农民工党员的作用,鼓励和扶持他们在本乡本村带头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
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共同提高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充分运用全省开展的“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十城带十乡”等活动平台,有计划地组织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村党组织结成对子,实行领导办点、部门帮村、干部驻村、企业联村、组织共建、定点帮扶。立足部门帮村,继续扎实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帮村的对象由贫困村、后进村拓展到小康示范村、基层党建示范点。把各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乡村公路改造、千村万店市场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项目捆绑集中,在布点选择上相衔接,在资金扶持上相结合,在力量摆布上相协调,形成整村推进新格局。应对经济形势,广泛开展“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把帮助和服务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来抓,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紧要实事来办,务求实效。统筹人才资源,着力形成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在派出建设扶贫工作组驻村的同时,探索选派第一支书、科技特派员等新的形式,形成干部驻村的长效机制。深化拓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按需对接、结对共建,村企之间项目对接、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加快推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建立城乡共享、配套完善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快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形成以市州、县市区两级党员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为重点,村(社区)党员服务站为基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员服务网络。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党内关怀帮扶基金。完善表彰激励办法,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把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政治待遇、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多层次、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经常性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的制度,为党员的学习、生产、生活和工作提供服务。
(六)有序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积极探索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城乡基层自治制度。制定《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改革和完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在乡镇逐步推广运用“公推直选”的办法产生领导班子候选人,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实行领导班子直接选举。在村(社区)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改进候选人提名、介绍和选举方式,增进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一人兼”。推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任、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有组织地选择部分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进行“公推直选”试点。
完善基层党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代表联络制度、提案制度等,保证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发挥作用。
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坚持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健全党组织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等,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
五、组织领导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工作研究制度,市州委每年要专门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县市区委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考评制度,市州委每年听取一次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县市区委每年听取一次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述职,述职要当场评议,上级组织部门要派人指导。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联系点建立在党建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起好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