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5、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10分。
6、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3分。
(四)、严谨治学(20分)
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2、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手段,积极实施新课改,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材料在本校交流,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
3、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忽视德育教育,不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5分。
2、不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较差的扣5—10分。
3、不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撰写论文或经验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4分,少一篇扣2分。
4、不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5—20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基本要求:
1、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2、注意维护教师形象,不拨弄是非,不搞小宗派。
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的,每次扣5分。
2、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六)尊重家长(5分)
1、尊重家长,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与家长一道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2、不训斥,不用粗鲁言语对待学生家长,不把育人的责任推给家庭。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2分。
2、不及时做家访工作,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扣3—5分。
(七)、廉洁从教(20分)
基本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的侵蚀。
2、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钱物。
3、不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4、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在校园内推销物品、食品。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有意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礼物的,每次扣5分。
2、在所任教学校给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一次扣5分。
3、在校园内硬性向学生推销物品及食品一次扣5分。
4、强迫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读物、测试卷或收费补课以及乱收费等,每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5分)
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4、不在课堂接打电话。
5、不随意停课、调课,对工作不敷衍塞责。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5—15分。
2、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3、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4、语言粗俗,打扮怪异,与教师身份不相符,在学生中造成反面影响的扣2—5分。
5、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6、在课堂内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
7、随意停课、调课,每一次扣3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每个教师的量化考核基础分确定为100分,违犯者采用扣分的办法,某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积分累计。
五、考核测评原则及程度:
考核测评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