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了编制政务公开的作用。
(四)强化编制监督检查,增强各级编制管理意识。
一是规范监督工作。完善鄂州市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从机构编制文件的签批、编制调整、增人、入编到事业单位登记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强化了编制管理的内部监督,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制定了《鄂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对举报受理方法、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我市监督检查工作,完善信访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开展编制管理目标考评。继续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各区、街道、市直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季度一次组织专班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达标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虽然我市的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加快进度,机关事业、休干编制消化力度仍需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待创新,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精神,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在做好理顺职能、优化结构的同时,完成所有部门的重新“三定”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和乡镇卫生院改革工作,推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着力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清理事业单位的职能,将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改制,推向市场。四是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开展教师全员竞争上岗工作。
(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深化编制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制。继续坚持“三个一”审批制度和“四先四后”管理措施。及时调整机构设置,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合理调配编制的同时,严防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深化编制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编制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互动性。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继续完善“四个结合”的监督检查措施。一是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规范日常监督,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在平时,做细做实;二是坚持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专项督察,对一些易发性、多发性问题或一定阶段、一定时期出现的重大、突出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行公开监督,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网络,将不涉密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管理制度、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发展社会监督;四是坚持监督和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机制。
鄂州市编办
20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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