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在我县得到顺利贯彻实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迪庆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迪政办发〔20xx〕4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20xx年9月4日召开了**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工作,并印发了《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各相关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法制督察人员,邀请了人大、政协领导于9月中下旬对全县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以县交警大队为重点督察单位,听取了单位负责人的汇报,查看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查阅了20xx年以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档案、行政处罚案卷,并指出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执法部门公正、公开、文明执法。通过检查,也发现了县城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大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县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交通功能不完善,私车多又没有停车场,违法停车现象严重;由于没有设置规范的道路标志、标线和标示牌,交通警察执行公务时只有违法执法,将来会出现相对人因为交警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县城主线个体户占道经营的现象严重。二是从示范小学到医院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弯道坡陡路较窄,路边随意停车,学生放学工作人员下班时候比较拥挤。三是对汽车修理和洗车场所申ban证照时候发证机关审查不严格,在没有相关场所的情况下给予发证,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了交通的通达能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履行行政复议宣传和职责情况。
政府层级监督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方面,特别是要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随着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增强,对依法行政和行政监督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势下,要求我们复议办案人员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能力,8月份参加了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学习了行政复议流程与法律文书规范制作,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等内容,添置了“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软件,逐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报告制度。
12月4日上午,我局和县司法局联合在县城农贸市场门口、县医院路口开展了以行政复议法、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五百份,张贴标语,现场设立了法律政策咨询台,热情回答过往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宣传活动发放的资料以问答的形式,主要宣传了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对公民有什么用处、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哪个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机构等知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依法维权的意识,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渠道寻求法律救济,减少和预防越级上访的问题,创造了一个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县相适宜的法制环境。
(十一)举办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为新申报办理执法证件人员把好资格审查关。
为促进依法行政进程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关于行政机关建立与本单位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中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在取得证件前必须接受综合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具体组织,12月5日在县公安局会议室举办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53人参加了培训,并于当天下午进行了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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