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开展了以“爱路护路,珍爱生命”为主题,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基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
实际,利用宣传标语、《给驾驶员的一封信》、《桥梁限行通告》、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做法是:
1、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48余次,在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8条,刷写标语86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牌12处,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危险警示标志96块。扩大了社会影响,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在县委政府召开两代会期间,我们利用会议期间向来参加会议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宣传,同时将《**县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专门用路政宣传车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借各乡(镇)两代会召开之机,学习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同时将文件和路政管理宣传资料印发到县辖区内的137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使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取得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和国家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公路里程1736.129公里,其中国道52.5公里,省道150公里,县管公路1533.629公里,其中县乡公路427公里乡村公路1077.129公里,专用公路29.5公里。我县公路的特点是等级低、战线长、配套差、水毁重、管理难,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我队克服重重困难,加大公路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每月2/3时间上路巡查,乡村公路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侵犯、损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今年10月20日,我队组织上、下半县外勤工作组,历时8天,对全县所辖公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擅自挖掘公路埋设管线2处,占道经营1处,乱堆乱放5处,在红线管理控制区搭建临时够筑物8处 ,其中批评教育8起,进行整改4起,处罚1起,要求补办手续3起。通过整治,有效遏止了侵犯、占用公路路产,公路用地等违法行为。
六、狠抓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控制区整治工作,加大公路产权管理力度,突出道路交通的经济性、社会性、功能性、服务性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县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我县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路设施的服务水平。我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加强与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汇报和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作用,寻求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齐抓共管机制。通过一年来的苦战,共整治平交道口24道,临时构筑物45处,其中:
(1)封闭和取缔了新建和在建公路影响公路建设、施工及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5道;
(2)封闭和取缔了不符合规定、不按标准建设的平交道口2道;
(3)对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平交道口15道,依法补办手续9道;
(4)对暂时不能封闭的平交道口2道,均已设置警示标志;
(5)整治未按规定审批设置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水利等管线设施和建盖的临时构造物等设施45处,其中责令拆除的15户。
(6)收回占用公路用地面积2850余平方米。
以上工作的开展,对我县公路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深入开展治超工作
深刻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的危害性,面对治超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困难局面,大队千方百计将治超向长效治理阶段推进。治超工作中力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1)、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3)、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4)、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坚持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能认定违法行为,不能实施处罚;不实施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不得放行;坚持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罚的,当日内均不得重复处罚。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共投入治超工作2080多人次,检查车辆232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876辆,依法卸载车辆为260辆,卸货75吨,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1320多人次,治超使我县恶性超限超载车辆由上年车辆总数的17.5%下降到13%,尚未因货车超限超载引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