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和建议
妇联服务的人数之多、分布之广,队伍之大都是其它组织无法比拟的,它充分体现了妇联组织这一群众性、社会性的基本属性。妇女的发展不仅是妇女自身的成长问题,它更是全社会的问题,社会发展离不开妇女、妇女进步离不开社会。因此,加强社会群体的妇女联合会组织建设,实现妇女工作社会化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做好妇女工作的必然选择。
1、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广覆盖。妇联致力于构建社会性更强、开放度更高、运作模式更为灵活的妇联组织和工作的网络体系。一是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适应不断深化的体制改革和妇女分布流向的变化,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妇女组织网络,为妇联增强覆盖功能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大力推行妇联的执委工作制和代表联系制,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联系、宣传、服务妇女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妇女骨干队伍建设。建立“女工程师联谊会”、 “女法官、女律师之家”、 “女企业家俱乐部”、“妇女健身队”等群众团体,搭建交流、服务、展示、献智的平台,畅通表达女性利益诉求渠道,发挥好社团互助、咨询、帮困、捐赠、助学、维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女性社团在促进妇女发展中的作用。
2、密切关注基层妇女干部各项待遇。建议研究制定出台一个保障基层妇联干部待遇落实的文件,遵循“党建带妇建”的工作原则,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妇女待遇问题,提高乡(镇)、村妇女干部的政治地位和村级妇女干部经济待遇。尤其是乡镇妇联主席的配备提拔任用问题,村级妇女干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切实解决好基层妇联干部的后顾之忧。
3.强化组织地位,提高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有效性。建议各级妇儿工委从原来的非常设性协调议事机构升格为同级政府的常设机构,落实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经费问题,赋予必要的职责和工作资源,使之能更好地担负起与其职责相符的工作要求;争取财政建立性别预算(或称妇女儿童发展预算),用于为缩小两性发展差异规划确立的有关项目;争取人大、政府赋予妇联相应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使妇联能在政策法规制定、实施、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充分表达意见,确保法规、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能充分体现妇女的意愿和利益。
4、正确给妇联组织定位。妇联组织要履行好基本职能,只有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才能真正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各级党组织要努力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系统,把妇女工作放到党建组织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处理好加强领导与放手工作、统一领导与分类指导的关系,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应当顺应形势、直面现实,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要淡化妇联官办形势、行政色彩,让妇联真正回归群团角色,突出群团组织的社会性和服务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切实解决妇女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各级妇女组织有钱办事,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5、构建妇女工作新格局。妇联组织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妇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要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借”与“联”的文章,整合社会力量,广联博交,借船出海,借水行舟,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化工作体系,共同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