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目前财政资金专户尚未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县区,要在6月底之前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办理完账户移交手续,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和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财政资金专户,能归并的要归并,能撤消的要撤消,原则上严禁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此外,我们要积极创新财政专户资金运行模式,可以借鉴深圳市财政局的做法,在财政局内部对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将专项资金中暂时闲置部分向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这种做法,第一,可以有力地带动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第二,可以彻底解决财政专户重复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第三,能够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第四,可以杜绝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意竞争。第五,能够实现财政存款利息收益最大化。目前,省级和西安市正在着手准备实行这种模式,我们也准备学习借鉴。
五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动态监控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对资金支付实时动态监控,构筑起预算执行的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两条防线,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三、认真开展资金安全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组织好、布置好、落实好安全检查任务。要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组织好本级的自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对本级和下级自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财政部要求检查的每一条内容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从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外部制约等有关资金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认真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都查找出来,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计划,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都不能少,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扎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
四、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
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财政基础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就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研究提出既能强化管理又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
切实抓好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干部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赌博等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比如定期轮岗制度、财政内审制度等等,总之,要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和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离不开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监察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国库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下一步,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切实督促和落实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财政内部要发文明确,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管理机构同意。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以安全检查为契机,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时刻绷紧财政资金安全这根弦,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要求不能变,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实现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