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为加强各项扶贫政策服务到户,我们认为现有的扶贫资金应重点扶持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没有经过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并建档立卡的农户原则上不得安排扶贫资金,对于各级扶贫部门确认的扶贫龙头企业只能安排贴息贷款项目;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直接到户,对到户的扶持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拨款、银行直达农户"一本通"的做法,各级干部不得经手扶贫资金;我们认为党员干部有扶贫帮困的责任,但客观上贫困地区的多数党员干部经济条件也不宽裕,所以对于党员干部可以建立帮扶到户制度,也可以对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帮扶效果可以与党员干部的评先表模、提拔晋升挂钩;为了保证贫困户及时得到发展创业、打工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各级扶贫部门可以利用即将启动的农村信息覆盖工程,创建贫困户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实行网络办公,网络扶贫。可以先扶持每个贫困村的村委会建一个电脑网络服务点,确保贫困户能通过村级网络服务点把自己想咨询或是需要扶持的愿望表达出来,然后由各级扶贫部门(可聘请专家担任扶贫顾问)因人制宜安排"扶贫菜单"给予帮扶。
3、关于扶贫到户的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要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和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名单网络公示制度,各级扶贫部门每年认定的贫困户要在扶贫网站上公示,农户只需输入自己或他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知道自己或他人是不是贫困户、是不是享受了扶贫政策,享受了什么扶持。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查处督办机制,要打造阳光扶持平台,让扶贫政策的落实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
4、关于扶贫到户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我们现在扶贫应该充分考虑国家财力及扶贫投入强度来确定一个扶持范围,并且我们认为就扶贫部门现在掌握的资源只能突出扶持到户,对于较大范围的贫困地区应建议政府组织动员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因为单靠扶贫部门显得力不从心。具体来讲,我们现在每年应以贫困县为单位,按照人口总数确定可以纳入扶持范围的贫困人口数,并利用专项扶贫资金瞄准这些人口进行扶持,原则上各级扶贫部门不能突破范围扶持非贫困对象。比方说,我们扶贫部门可以永远只扶持本地区最穷的10%-20%的贫困人口,这样一来,扶贫工作不仅好定位,评估也方便。具体的考核评估可以充分发动利用群众,具体的评估标准由扶贫部门制定,重点考核贫困户自身发展状况,主要内容和指标包括综合素质、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收入状况等方面,每个村可以成立一个扶贫考核评估小组,让群众扶贫评估小组对贫困户脱贫及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这样既可以解决扶贫部门人力不足的矛盾,由可以发挥群众的作用,让贫困户信服。对于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帮扶规划执行、入户扶贫措施落实、政策和资金到位等情况可以由各村村委会据实填写、乡镇政府审核并录入扶贫部门设置的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以供社会及扶贫部门监督检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