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团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缺失或不到位,使得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的费用收取和分摊具有随意性,即使没有得到充分授权或缺乏明确的依据和标准的情况下,成员企业也不得不支付可能与己无关的费用,其后果一方面是侵蚀了成员企业的税基,另 www.xxk123.com (www.xxk123.com)一方面可能因集团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入账而同样侵蚀了集团公司的税基。
3、集团内成本分摊的比例和份额没有预先约定或即使有契约也没有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而不能税前列支,可能会因此而增加了成员企业的税收负担。
4、集团公司统一支付了公共成本费用后,对成员企业进行费用分割和收取时,票据使用和传递的不规范,费用分割依据的
不充分都给税收管理者带了麻烦和执法隐患。特别是没有单独的计量装置时,共同发生的水、电、汽的划分,公用道路、绿化、污染物处理和排放,等等。成员企业收到的是原始票据的复印件和集团公司自制费用分割单,其入账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常常受到税务机关的质疑。
5、集团企业与成员企业之间,成员企业与成员企业之间采用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分摊方式,转移利润,套取税收优惠、逃避企业所得税。
三、非跨国集团公司成本费用分摊的管理对策思考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成本分摊原则、协议制订和报送原则又进行了明确,要求成本费用分摊要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原则,并要求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违反规定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该说,上述规定对非跨国集团公司成本费用分摊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具体管理对策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是从立法层面,对非跨国集团公司特殊项目的成本费用分摊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明确集团内劳务成本计算基础,对公共发生的成本费用归集范围、方法,分摊的标准、依据、方法等进行规范。借鉴美国集团内劳务分摊新规则,制定集团内受益性劳务和非受益性劳务划分标准,明确集团内非受益性劳务可以收费的前提条件。
二是从税务管理层面,对非跨国集团公司的所有成本费用分摊项目采用备案管理办法。特别是个别长期性、反复发生的特殊项目可以采用预算申报备案和决算审核评估的管理办法。同时,对非跨国集团公司特殊项目的成本费用分摊的分析、评估、调整方法上进行规范。对分摊费用的票据管理和分割办法上也要本着务实、简化的原则,采用规范服务合同(注明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金额、接受服务单位等)、规范汇总结算票据、费用分摊分割票据的办法,将成本费用支付入账票据、分摊分割票据等归入发票管理的范围。对利用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分摊方法转移利润逃避纳税的集团和成员企业,移送税务稽查部门严肃查处。
三是从企业管理层面,对非跨国集团公司特殊项目的成本费用分摊内控管理制度进行规范。规定公共费用的发生、支付、分摊的管理权限、制约机制。加强对集团内成本费用分摊的税务审计,及时为企业集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供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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