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业务能力不强。监察部门是综合部门,履行的职能是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需要有金融、财务、管理、工程、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应对新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县级行政监察部门具备这方面的知识的人才非常少,培训也是注重文件法律条例和办案方式方法的的学习,业务工作能力跟不上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
作的需要。很多同志面对新任务新问题往往是一片茫然,不知从何下手,不能履行好综合行政执法监察职能,提出针对性强的监察建议,赢得监察权威。
四是调查研究比较薄弱。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县域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变化,反腐倡廉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往往注重案件的查办而勿视案情的分析,注重执法监察的结果而勿视执法监察的目的,为什么有了制度和监督,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却屡禁不止,中标人为什么总是和业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灰色收入对反腐倡廉的影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起因等都值得我们认真的分析。
三、加强县级行政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标志着反腐倡廉战略由惩防并举向注重预防调整、由标本兼冶向重在治本调整、由综合治理向重在建设调整。《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六个坚持”的总体要求,这就是: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这“六个坚持”既是行政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做好今后行政监察工作应该遵循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强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县委县政府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有关部门的支持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地方监察机关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双重领导,并对本级政府负责,在当前体制下,监察机关除了执行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外,要主动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承担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监察工作要始终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我们开展的每一项检查要向政府请示,查办的每一个政纪案件要向政府提交专门的检查报告,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落实整改。监察部门要正确处理和其它部门之间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关系,把握工作的主动,协调好各种关系,形成工作合力,把监察工作和政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勤政廉政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从而顺利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
2、牢固树立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观念,主动协调好监察与纪检的关系,充分发挥监察领导班子在行政监察工作方面的组织、领导作用,为监察机关向政府负责创造必要的条件。一方面,监察局长作为纪委副书记要摆正位置,当好助手,多向纪委书记汇报工作,主动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的议题向纪委书记通报,重要议题提请纪委常委会研究。另一方面,纪委要注意发挥好监察局长的作用,使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本职工作。要坚持和完善行政监察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领导班子办公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范围,切实发挥行政监察领导班子办公会的决策、指导、协调作用。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是两种优势,决不能把两者简单地割裂开来,也不能机械地叠加在一起,更不能用一种职能取代另一种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要善于借助纪委组织协调的优势,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动和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只要有利于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在两种职能和手段的使用上根据实际情况,或交替,或并用,或有所突出,做到灵活掌握,综合运用,用足用活。
3、健全监察机关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重点监察。行政监察是综合监督部门,应负责建立由财政、审计、物价、建设、土管、环保等执法监督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互通信息,协调工作,把部门的专业监督与监察机关的综合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针对源头治腐工作大多涉及经济案件、行政管理案件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经济处罚权、停职审查权、特别参与权、特别查封权等,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同时,对上级下达的诸多执法监察项目,要根据政府工作的中心,安排几项重点监察项目进行执法监察,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拓展效能监察新领域,尝试开展政府决策项目的效能监察。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每项工作都投入大量的精力是不可能的,在充分调动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基础上,从职能部门抽调有专长的同志,认真做好重点检查,提交全面完整有建设性的监察报告,才能为政府提高工作效能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