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会计电算化和核算资料的集中管理导致税务监管难。在会计核算管理上,当前连锁超市采取购买或自行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来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控制。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以及各系统管理软件种类多样,各种财务数据归集及生成方法不一致,各类明细帐格式也不统一,给日常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带来难度;二是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规定执行不到位。在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中,很少有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而税务机关对此的管理也比较薄弱;三是目前多数财务软件都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分别进行加密,各“帐套”之间的会计资料(如记帐凭证)可相互传递、取舍,而且对各帐套文件的存储无任何限制,既可存储在本机硬盘中,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它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并可在已知密码的前提下,实行信息共享。这就为企业设置多套帐偷税、逃避税务检查提供了便利。在财务帐册数据管理上,目前连锁超市实行高度集中化管理,税务机关在稽查时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资料,需要企业提供的统计数据和财务数据,都能临时生成。这样,企业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则取决于企业。此外,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检查时,需要到核算地开展工作,增加了税收成本。
(五)税收管查不到位现象存在。当前商业经营形式灵活,而对五花八门的商业促销活动,税务管理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同时,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不高,普遍缺乏商业管理知识,都给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对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商业超市检查面偏小,对商业营销了解甚少,没有有效地遏止偷税行为的发生。
三、对加强商业超市管理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税控装置。《征管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强制性要求所有超市必须纳入税控管理,所有业务通过税控机具开票,所有数据进入税控存储。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的“税控黑匣子”,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税务机关应加强监督,促使超市全面使用税控装置,并强化日常检查,一旦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可依照《征管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税控装置的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实行从严查处,以纠其过。
(二)加强超市日常税收征管。一是依据原始单据记录,突出对商品购进和销售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定期盘点报告制度,对非正常损失及时进行处理。二是依据每日销售记录,突出核查购销明细情况。税务人员依据日销售记录,进行“两簿一表”对照,核实其实际经营状况,掌握销售额。三是依据银行和进货单据,突出对资金与货物的流向和流量进行双项比对管理。
(三)重视企业会计软件的报送备案制度。企业报送财务软件资料包括财务软件功能、操作程序、各环节数据来源等具体内容,当财务软件升级或主要功能改变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对未按规定报送的,应严格按照《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企业必须保管好纸质帐簿,以备税务机关审计或检查。税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财务软件的学习,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和审阅方法,提高管理能力。
(四)加强税收管理力度,规范超市财务管理行为。一是加强对超市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纳税人建帐建制,引导并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二是对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要责成其分品种、分柜组建立各种明细帐。必要时可以突击盘点某种或某类商品库存,查看其进、销、存是否相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三是深化超市税收分析。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超市税收的调查分析,掌握其“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对评估异常户采取“登点核查”等方式,核实真实销售额;对于“店中店”采取实地勘察、暗访、长期跟踪管理等方法,摸清租赁柜台或场地的真实情况;对承租承包人,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务管理。
(五)加强商业超市发票管理。一是把超市的pos机销售记录与发票开票系统相连接,做到小票即发票。二是电脑版发票必须通过电脑开具,开具发票必须使用税务机关开发或认可的开票软件。三是发票开具必须内容完整。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栏逐项填写完整,对将发票品名笼统地开为劳保、办公用品、日用品的,必须附列具体明细清单。四是加强对超市发票的审核,对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流向进行追踪,防止税款流失。五是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税收管理员定期对超市pos机的收银数据、上传数据、申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对超市pos机机打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对,掌握其真实情况。
(六)加强对独立纳税人的税务管理。一是由超市管理者提供超市内独立纳税人的名单、经营面积、租金及经营状况,并定期提供变化情况,加强税源监管。二是超市内的独立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否则不允许其在超市内经营。三是定期清理超市内独立纳税人,对漏征漏管户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定额偏低的个体户调整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