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抓好四个结合,做好普法工作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紧贴农村实际,求实事、重实效。农村最大的实效,就是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因此,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结合农村具体工作,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与农村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一
是与农村经济建设工作相结合。经济建设是农村的中心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及时高效地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农民群众手里,加强对农村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
二是与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相结合。在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凸显,导致农村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相邻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等各种利益不断发生冲突,稍有不慎还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乡村干部在对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要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告之权利与义务,有针对性地采取以案说法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方式,使其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矛盾、解决诉求,从而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三是与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相结合。普法教育的实践充分证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农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和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助推力量。要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以村级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学“大法”立“小规”,在全面学法的基础上,将村级事务纳入法治的轨道,规范依法治村的行为。
四是与执法、司法活动相结合。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公务行为是人民群众看待法律的最直观的方式,其是非曲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执法、司法人员的每一次公正执法、司法过程就是一次正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要将法治实践活动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使法治实践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好课堂,互促并进。
㈢突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
农村的普法重点对象有哪些?在农村重点应该普什么法?具体来说就是要突出“两个重点”:
一要突出重点对象。首先着重抓好乡镇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学法用法。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怎么样,直接影响到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程,影响到普法的效果和作用。通过普法,切实增强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其次要扩大教育面,加大对农村党员、人民调解员、妇女主任、村民代表的普法力度,这批农村骨干的学法热情必然会带动和影响到农民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做到反复宣传,加深群众记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只有贴近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农村的普法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㈣多措并举,切实搞好农村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要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法律的润泽,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
一是加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营造学法用法环境。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宣传,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制报纸、法制书籍、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等,建设法制夜校、图书室,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组织村民学法,引导村民收看法制节目,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是举办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渲染学法用法的氛围。围绕“法律进乡村”工程,开展送法制文艺下乡、“送法农村行”、村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高潮,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本领。
三是搭建一些服务平台,增强学法用法实效。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脚点,让群众得到好处与实惠,是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