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利用利益调节机制引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并尽力满足干部的物质需要,是保持清政廉洁的重要基础。应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运用经济杠杆调整干部的行为取向,尽可能使干部的廉政行为与利益需求相统一。一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节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解决不同行业、部门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统一党政机关的福利待遇,进一步规范与治理公职人员薪金外收入。加强对执收执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杜绝一些部门和单位利用私设的“小金库”乱发奖金和补贴等不正之风。二是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重点推行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取消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补贴。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制度,建立公务活动原由、过程、效果公示和报告制度,实行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及其他办公经费限额包干,做到超支不补,节余归己。积极推行异地交流任职领导干部住房公寓化,以减少财政开支,防止领导干部以房谋私。三是推进领导干部廉政经济激励机制改革。应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实行逐月储存积累,待公职人员退休后全额发给本人,如果公职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廉政公积金全部收缴国库。探索设立廉政奖励基金,对那些始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公职人员退休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绥芬河市本着积极稳妥、以点带面的原则,对领导干部履行廉政、勤政责任情况实行经济奖励或惩戒,研究制定了《廉政基金管理办法》。在对廉政基金的来源、缴存、提取、扣罚相应做出明确规定的同时,将执行扣罚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尽责情况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在充分运用民主和法制手段防治腐败上创新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并作出了“民主和监督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武器”的重要论断。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以这些重要理论为指导,坚持运用民主和法制手段防治腐败。
1、注重运用公开和民主措施防治腐败。当前,应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特别是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政务公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办法,探索实行群众代表列席办公会议、群众评议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推进力度,重点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干部选举和任免的规则、过程和结果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公开;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通过党内情况通报、调查党内情况和社情民意反映、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和论证等,及时把党内重大事项公开;强化党务公开的机制,抓紧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促进和保障党务公开有效开展。
2、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依靠民主防治腐败,必须突出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要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的载体,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民主监督工作中来。今年,省监察厅协调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等单位,从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聘请了26名特邀监察员,并制定完善了《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和《特邀监察员工作规则》,注意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二是要注重加强基层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在城市社区建立纪检组织,在城乡广大群众中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信息员,构建覆盖严密的监督网络体系。牡丹江市东安区围绕构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纪委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社区纪委须经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纪委书记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从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干部中产生。现在,每个党支部都设立了纪检委员,各党小组设立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基本形成了以街道党工委为领导,社区纪委为基础,社区内各级党组织和社区内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构建起了社区有纪委,楼栋有委员,居民中有监督员的“大廉政”网络。三是要创造性地解决监督工作的实际问题。鸡东县切实解决村级党务、村务、政务虚监、弱监、难监等问题,在13个行政村试点创设村务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集议事职责、监督职责、理财职责、协调职责于一身,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行使监督权、质询权、建议权、违纪举报权,对村级所有党务、村务、政务实行全程监督。同时,建立了村务监督员廉政征询和报告制度,由乡纪委组织召开村务监督员例会,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并对不能够正确履行职责或有违纪违法问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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