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消防监督,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
加大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抓好消防基础工作, 强化消防三级监督管理,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农村公安派出所应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指导基层派出所列管单位的检查要到位。要从人性化和制度化的角度,加强对私营企业和个体业户、私房出租屋的消防监督,坚决依法取缔“三合一”工厂。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政府、企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机构要加大对辖区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并抓好专项治理活动;充分发挥乡镇(村)治安巡逻队、护村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
(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村消防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统计表明,绝大多数农村火灾是由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漠、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切实增强农民消防安全素质,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础性、长远性的治本措施。一是各乡镇要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尤其是对少年儿童、中小学生的消防常识教育,把消防知识、逃生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二是基层派出所要经常组织村民进行消防培训。三是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单位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大力宣传有关的消防常识,提高广大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只有建立起这种消防宣传长效机制,我们才能够从源头上遏制住火灾的发生率。
(五)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农村地处偏远,道路状况差,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队到场时往往已经烧尽。因此,必须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即每个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一支或多支专职、义务或志愿消防队伍,每个村应结合民兵预备役组织和治安联防队建立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实行防火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火灾。
(六)创新人性化与制度化相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
针对农村地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难落实的状况,规章制度虚设化、形式化、宽泛化的实际情况。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镇一级政府部门要从制度文化层面打造消防安全的制度权威,学会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管理形式,形成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安全至上的制度文化氛围和安全的长效机制。
结束语
农村消防安全不是临时性的应急工作,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性工作。乡镇一级的政府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需要用发展变化的眼光观察和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加强对新时期、新问题的研究,不断更新观念。要从安全发展观出发,重新调整经营发展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变事故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预警预案系统,以防范突发事故和灾害为对象,创新安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