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证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 市政府是城区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城区绿化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城区绿化任务落实。市林业局负责苗
木供应协调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沿江景观带绿化建设;市监察局负责义务植树指标落实监督;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公司负责绿化用地征用收储;市财政局负责绿化资金筹措落实;市建设局负责公园、街路、新建小区及棚户区绿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系统负责所属各事业单位绿化任务的分配落实。鼓励和倡导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认养、捐资、捐建功德林、学子林、新婚林、先锋林等特色林和公园绿地活动,对捐建单位和个人给予冠名、立碑奖励。
(二)确保植树质量。 各植树责任单位要坚持高标准的质量意识,严格控制苗木采购、栽植和养护等关键环节;各级城区绿化部门要做好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和验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植树任务。植树单位负责树木一年养护,未成活的,需自行补植或交纳补植款。
(三)严格资金管理。 义务植树任务每人 3 株,出资植树的单位按每株 40 元向城区绿化办公室缴纳植树费用(含苗木、运输、栽植和养护保活)。义务植树资金要专户管理,专项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降低义务植树费用收取标准或挪用资金。为确保植树资金良性运行,统一建设的绿化项目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审计局要对义务植树资金收取、使用全过程跟踪监督。
(四)完善推进机制 。把绿化工作纳入对各区和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凡是未能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的单位,不能被评为年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建立由市长、主管城建和林业的副市长定期组织召开的绿化工作联席会制度,协调解决城区绿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公园和街路绿化建设中建立市领导 “包指标落实、包用地拆迁、包进度协调”的“三包”责任制,加大领导和推进力度。
(五)搞好宣传发动 。 各新闻媒体要开展城区绿化宣传月活动,制定整体宣传计划,开辟专栏专题, 总结推广典型,大造绿化声势,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建绿、爱绿、护绿、养绿,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城区绿化工作。
组 长 :杨 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刘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高 环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胡福绵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贵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铁静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孙守荣 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
赵万山 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占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邓晓军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戚建美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 光 市人大常务副主任
任玉良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德礼 市地税局局长
王德海 市经委主任
白旭东 市规划局局长
冯彦臣 市电业局局长
曲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那 君 喆 团市委书记
阮金思 **铁路局驻齐办事处主任
孙立凯 市建设局局长
孙炜航 市审计局局长
李 丹 市林业局局长
李东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鸣镝 市妇联主席
杨亚森 市总工会主席
杨耀鹏 梅里斯区区长
吴焕军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佟允滨 市物价局局长
邹 浩 富拉尔基区区长
张大伟 龙沙区区长
张卫平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更平 市财政局局长
范希坤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金 伟 市教育局局长
周 伟 鹤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维友 市水务局局长
赵锡明 市环保局局长
侯洪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 卿 建华区区长
耿嘉毅 铁锋区区长
夏继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立群 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黄大庆 昂昂溪区区长
曹永文 市卫生局局长
崔凤臣 碾子山区区长
董树友 市人防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城区绿化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万山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侯洪彬、市建设局局长孙立凯、市规划局局长白旭东、市财政局局长张更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东义、市林业局局长李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吴焕军、市水务局局长周维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继明、龙沙区区长张大伟、铁锋区区长耿嘉毅、建华区区长姚卿、富拉尔基区区长邹浩、碾子山区区长崔凤臣、梅里斯区区长杨耀鹏、昂昂溪区区长黄大庆、城投公司董事长周伟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孙立凯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