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打分数据的纠偏处理
实际考核操作中,奖金基数对应的业绩水平有两种设计方法——100业绩完成率(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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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xk123.com)于负强化),或某个百分比水平,如80(正负强化并重)。
奖金基数对应分值设定为满分时,意味着员工绩效必须达到完美状况才能得到基本奖金。部门经理如果按照真实绩效水平打分,显然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有失客观和科学;若部门经理因不愿得罪人而给出与奖金基数对应的评价分值(满分),则意味着大多数员工的绩效达到了优秀水平,而这在现
实中是不可能的,失去了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
奖金基数对应分值设定为某个分值(如80分)时,员工得到80分意味着绩效水平一般,得到奖金基数额度的激励,如果绩效提升得到高于80分,就会得到超额的奖励。方案本身设计思路是好的,但是执行中如果考评人打分时送人情,均打100分,则既没有达到激励的目的,又增加了激励的成本,得不偿失。
可见,问题的关键是:“奖金基数对应的绩效标准应怎样设定?”针对这个问题,太和顾问提出了“浮动定额标准”的概念:即以人均绩效考核得分为达标标准,对应于奖金基数;低于此标准受到扣罚,实得奖金低于奖金基数;高于此标准,实得奖金高于奖金基数。
计算公式——
预期效果——
由于不知道多少分对应于奖金基数,部门经理打分时减少了心理顾虑,不会再考虑自己的评价得分是否会导致下属奖金被扣,打分会相对客观;
鼓励少数真正优秀的员工,体现了激励的20/80原则;
鼓励做的更好的企业文化,因为一个人即使绩效绝对水平再高,如果相对团队其他成员绩效低的话,一样不会得到高评价和高奖励;
奖金总额得到控制。
听了太和顾问的分析和解决思路,张经理恍然大悟:“我明白了,绩效考核方案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应在方案的设计和执行两方面都做好。高效率的贯彻执行体现出设计的先进性,同时,设计当中也要考虑到对执行的约束,二者相互交融、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