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程序
乡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人大、政府加强监管和督促检查。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必要程序:
1、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2、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3、解决查处问题,改进工作;
4、建立政务公开档案。
(四)公开时间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定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的10日为政务统一公开日。经常性政务工作必须一季度公开一次,有时限的事项,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开一次;临时性较重大的政务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公开,做到一事一公开。
五、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把村务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配备专门领导负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对于工作不重视,工作一般化,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村干部廉政建设和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等各项工作。
1、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墓层组织转变领导方式.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整顿后进村支部、完善村党组织各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党员民主考核监督等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落实。
2、拓展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县直财政(农税)、教育、计生、农机、土管、水利、供电、林业等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都直接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行政,要将政策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替办法、办事结果等工作内容通过基层站所直接公布到村一级,以此提高县、乡政权机关行政水平,增强权利运行的透明度。
3、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务公开。由县委牵头,农经局具体负贵,从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着力抓好示范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集中精力各自确定1一2个重点示范村,主管领导带工作组驻村工作,指导村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议事程序,强化民主理财小组职能.在抓典型示范村的墓础上,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会,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为加强对乡村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实行联系乡镇制度。全面进行检查验收,以保障全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4、加强财务审计,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奠定基础.今年2月全区各地将进行村民委员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在换届之前,必须由县农经局组织乡农经站对各村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实施审计.财务不清、存在经济问题不查处、不解决的换届选举不得进行.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在1月底之前,帮助指导各村全面完成财务清理和公布工作,对税费改革前已经存在的农户欠款,清理公布后,暂行挂帐处理,待时机成熟后,逐步清理回收。对于集体欠款,要通过努力壮大集体经济来逐步偿还.对于税费改革后的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村级建设项目的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要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公示。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以权谋私、多吃多占、侵吞挪用等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