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院长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审批制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妥善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八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格按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人情费、“搭车收费”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买卖股票、玩各类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发生。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民政部门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都是基层服务员的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超前思考,主动服务,尤其是要针对当前民政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加快基层请示件办理速度。凡是基层请示的事情,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作出答复,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十是继续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把政风行风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的教育,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内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效作为评价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萍乡市民政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建立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学习,增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细化和分解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重点抓好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xx]1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优抚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
责任领导:周敏伟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责任人:彭宇明
2、坚持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全面开展对救灾款的检查和自查,重点抽查部分乡镇的救灾款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所人员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操作。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责任人:喻兆安
3、加大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责任人:朱凤祥
4、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解涉及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矛盾纠纷;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杜绝婚姻登记搭车乱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责任人:何运波
5、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三院”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人:李世国
6、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继续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加大核查的工作力度,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保、不错保;农村低保坚决克服层层分指标和一户保一人的错误做法,明确保障对象;增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用足用活医疗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核算”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
责任领导:袁支乾责任科室: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责任人:朱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