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施工方面。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超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主要包括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
况;建筑超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查验、使用等情况。结合“三年大变样”工程,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限时整改到位。检查拆迁、拆违工作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特种设备方面。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旅游景点的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为排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是否正常、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
8、教育系统。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整治,继续深入抓好校舍的安全普查、建档工作,加快危陋房屋、临时建筑的改造进度,确保校舍工程安全建设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整顿,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9、电力系统。全面排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电力建设施工防坍塌、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等。
旅游、水务、农机、粮食、商贸、文体、城管等部门要着眼行业特点,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围绕排查整治的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隐患排查,查找、分析、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在自查阶段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加大对所查隐患的整改力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整改要落实领导负责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调度,确保国庆节前隐患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死盯死守,确保国庆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根据省、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特别行动总体部署,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执法检查;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在本行业、本领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快隐患治理,防止已整改问题出现复发现象。具体工作由市安委会安排。
各乡镇区和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9月、10月上旬,对所辖区域及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
市政府将分别在9月、10月下旬组成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参加的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区进行督导检查,并抽查相关企业(督导形式、内容及具体时间由市安委办另行通知)。同时,市政府将在国庆节前对此次行动进行一次综合调度,听取各乡镇区和市安委会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特点,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百日会战”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梁建坤同志为组长的“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市隐患治理“百日会战”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督查机制,落实督查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企业要成立由法人代表为组长的隐患治理小组,加强对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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