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4 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
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设置会标横幅、布置饰品鲜花、按会议类型备好座位、设置坐次牌、准备会议器材、摆放礼品、纸、笔、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5.3.2.5 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5.3.2.6 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5.3.2.7 有外部客户及分公司同事参加的会议,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做好食宿及车辆接送安排。5.4 会议组织。5.4.1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5.4.2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5.4.2.1 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5.4.2.2 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5.4.2.3 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引导与会人依次发言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5.4.2.4 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做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5.4.2.5 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5.4.3 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5.4.3.1 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1)上签到。5.4.3.2 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5.4.3.3 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5.4.3.4 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5.4.3.5 如无特殊要求,会议发言应按职位排列或按座次顺序依次进行。5.4.3.6 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按要求关闭(或调至振动)手机等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会议过程中不私下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5.4.3.7 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5.4.4 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5.4.5 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5.4.6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5.5 会议记录。5.5.1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5.5.2 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5.5.2.1 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5.5.2.2 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5.5.2.3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5.5.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5.5.3.1 以专用会议记录本作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5.5.3.2 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5.5.3.3 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5.5.3.4 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5.5.3.5 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5.5.4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5.5.4.1 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5.5.4.2 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5.5.4.3 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5.5.5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行政部一份存档备查。5.5.6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5.5.6.1 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交行政部统一归档备查。5.5.6.2 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5.5.7 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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