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区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探亲访友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组织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
二、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组织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回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登门走访制度
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一、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记载,半年向党总支通报一次。
二、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定期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在职党员联络站定期收集在职党员活动情况,一季度向党总支反馈一次。
四、对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在职党员联络站负责向所属单位反馈,一年一次。
五、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组织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向所属单位反馈,双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一、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并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家庭住址等项进行登记。
二、党组织要想党员本人介绍本街党建工作概况,基层支部活动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
三、党组织向党员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支部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有病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要做提前请假。
3、外出探亲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记。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为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对居民区骨干定期进行启蒙教育,以学习辅导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一年一次。
2、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申请人培训一年一次。
3、坚持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制度,一季度一次。
4、坚持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工作制度,一季度一次。
5、坚持培养人、培养联系人定期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制度,半年汇报一次。
6、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定期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一年两次。
7、坚持培养联系人定期培养考查记实制度,一季度一次。
8、坚持对预备党员定期考察并如实记载,一季度一次。
"在职党员联络站"管理制度
1、联络站要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要及时记载。
2、联络站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3、召开在职党员大会每年一次。
4、加强在职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其爱护、建设社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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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民防工作站职责、制度
街道社区民防工作站职责
一、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推荐或招募民防志愿者。
三、接受民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组织防灾救灾演练。
四、平时预防灾害事故,并参加应急救援活动。
五、战时负责社区防空袭斗争。
街道社区民防志愿者职责
一、参加民防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有关专业培训。
二、提供民防信息,遇灾及时报警。
三、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民防组织,参与消除空袭后果和灾害事故救援等活动。
街道社区民防志愿者活动制度
学习制度:学习防空、防灾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每年1-2次。
培训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交流制度:通过实践、研讨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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