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6日一9月30日)1、建立出租房屋服务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市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此项工作开展好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此项工作的考核成绩直接计入当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总成绩,与年终先进评比直接挂钩。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村(社区)和相关下属单位进行考核,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建立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先纳轨、后规范”的要求,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巩固工作成效。以“文明安全出租屋(户)”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和业主(房东)管理出租房屋的责任,研究建立加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加强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实际,尽快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保证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务求问题解决一个工作推进一步,防止发生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市委、市政府将组建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特别是集中整治中,要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注意工作方法,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行政行为;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11的原则,在规范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