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这一做法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陕西司法要情》予以报道。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公开单位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请各级单位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全方位监督。在开展“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向全市50余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0条,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奠定了基础。二是聘请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邢万川等11名精通法律、敢于监督的工作人员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汇报工作情况,组织深入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全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1100余件,评查案卷550宗,其中优秀卷宗达到2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3335件、民事案件4263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代书6400件。
一是积极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了13个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欢迎。选聘66名律师为全市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了面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顾问团”。公证工作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办理了多个重点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矛盾,避免了诉讼。
二是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市13个县区市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城乡商贸中心法律服务团”,为发展市场经济、农村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调研,协助企业妥善解决内部的矛盾纠纷,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送法下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6000册,为群众无偿起草协议3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公证工作积极为“三农”服务,组建13个涉农公证机构和2580人的涉农公证信息员队伍,做到了每个乡镇、每个自然村都有1名公证信息员,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三是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涉诉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配合处理了有关信访事件,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加大司法鉴定法律宣传力度,制作了300多个“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公益宣传栏”,宣传司法鉴定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有效地减少了群众的盲目上访。
四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力度,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援助。积极争取司法部法律援助福利彩票项目,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扩大覆盖、贴近群众、快速便捷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在乡镇、街道办及工、青、妇、残、老等社会团体中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13个。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30000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简化援助程序,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0件,代书1560份,解答咨询5589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180余件,办理未成年案件85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寻求突破点,找准切入点,激活基本点,探索新亮点,较好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使司法行政工作充满亮点和活力。
一是寻求突破点,创新法制宣传检查验收形式。提出了“七个一”检查验收要求(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扎实进行。把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再掀普法新高潮的过程,既总结了经验,又推动了工作,使“五五”普法圆满收尾,“六五”普法高点起步。
二是找准切入点,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前移了帮教阵地,先后与省红石岩监狱、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与服刑人员代表座谈沟通,使帮教工作前移到服刑期间。这一做法受到了安置帮教人员的欢迎,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服刑人员的转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