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
为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林业公安结合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和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多次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行动。出动警力186人次,警车49辆次,破获森林火灾案件15起,滥伐林木案件8起,毁坏林木案件3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5起,盗伐林木案件10起,非法运输木材案件1起,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案件12起。责令当事人补种林木37705株、补缴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费9500元、赔偿经济损失159500
元。没收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木材59.2533立方米(折价9503元),追还被盗木材145.5918立方米(价值29841元)。没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774只。没收、放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棘胸蛙43只、乌梢蛇4条。
4.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活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今年的几次强台风过后,一些违法分子利用各行各业未完全恢复生产时间开始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打击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分子,我局林业公安立即组织民警进行为期一周的野生动物保护周活动。检查菜市场、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查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0起。立刑事案件查处2起,立林业行政案件查处8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1人,其中刑拘1人、取保直诉2人,林业行政处罚8人。行政罚款4610元,责令当事人补缴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费2000元。没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739只,没收、放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棘胸蛙43只、乌梢蛇4条。
5、开展森林案件侦破百日攻坚行动,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根据温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案件侦破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精神,自9月下旬开始,我局林业公安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全力开展森林案件侦破百日攻坚行动。以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侵占林地案为切入点,全面整治非法占用毁坏林地行为。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2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侵占林地案就达7起,盗伐林木案2起、森林火灾1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2起。行政处罚了9人,取保移诉了5人,罚款285000元。
6.开展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行动,保护鸟类资源
为了有效地保护野生鸟类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禽流感病毒在野生鸟类和家禽之间传播,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保障公共卫生健康,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对重点地区开展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林业公安迅速采取行动,对**湾一带的2处候鸟活动区域及周边乡镇的虹丰大酒店等5家饭店和虹桥农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清理了设在虹桥农贸市场的1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窝点,共收缴环颈雉16只、山麂8只、野兔7只、松鼠4只等野生动物。
三、开展“破案追逃”工作,缉捕逃犯
“破案追逃”一直是森林公安工作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反响强烈。为打开被动局面,扭转劣势,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局林业公安全力开展破案追逃工作,并将“破案追逃”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各个办案环节。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局林业公安通过“设立耳目”、“排查摸底”、“严打高压”、“政策攻心”等手段,共抓获网上刑拘在逃犯八名(其中两位投案自首)。
1、全力开展追捕流窜于本市范围里的逃犯
为追缉逃犯,我局林业公安始终不忘缉拿流窜于本市范围里的逃犯,一有线索就立即行动。在去年3月,涉嫌2000年森林失火案的逃犯卢茂荣已从北京回家后,我局林业公安就星夜赶至城北章山将其抓获归案。在去年11月,涉嫌乐成镇天场村盗伐林木案的逃犯张良柱刚从云南潜逃回家就被我局林业公安抓获。经过我局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我局林业公安还于去年6月和8月先后在乐成中心菜场和芙蓉镇上街村将涉嫌20xx年城北乡秦洋北村森林失火案的逃犯张茂芳和涉嫌20xx年岭底乡五亩田村滥伐林木案的逃犯林新明抓捕归案。
2、及时展开流窜于省内外逃犯的追捕工作
在全力开展追捕流窜于本市范围里的逃犯的同时,我局林业公安还先后三次组织警力外出追逃。20xx年12月,当得知逃窜多年的四都乡玛瑙村2000年盗伐林木案逃犯薛光前隐藏在萧山后,我局林业公安就赶赴萧山,在萧山当地公安的密切配合下,将其抓捕归案。去年8月,通过深入摸底调查,我局林业公安了解到涉嫌森林火灾失火案的逃犯黄中益在新疆乌鲁木齐露面后,即与乌鲁木齐方面联系,组织四位民警进行五千公里远距离大追逃。去年10月,我局林业公安得闻在20xx年打击开山填海专项行动中逃脱的网上刑拘逃犯朱国平在陕西汉中短暂出现、即一方面与汉中铁路公安局取得联系,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奔赴汉中。在汉中火车站蹲点了几天后,将其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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