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食品安全乡村行”活动为载体,开展“四下乡”活动。
4月28日,当阳市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药监局、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在半月镇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门前召开当阳市“食品安全乡村行”暨“万村千乡工程”现场会。各基层分局局长、部分超市负责人到半月镇龙台超市、苏杭超市等农村小超市参观学习了他们在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现场会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农民朋友咨询26起,张贴宣传资料2500份。各分局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以“食品安全乡村行”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入全市广大农村集镇乡村,集中开展科学消费和谐消费理念、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知识、维权服务、名优产品“四下乡”活动。河溶分局组织辖区内农村食品经营者召开了一次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有效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对与会者进行了专门授课,提高他们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每位经营者发放了《农村超市食品安全行政指导建议书》。《建议书》从12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食品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特别是产品质量责任及QS认证知识,将食品安全监管从“事后处罚”提前为“事前告知、事前指导”,变经营者被动执行为主动避免,有效提高食品监管效能。
3、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主要针对食品经营准入秩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节日市场安全、群众最为关心的假冒伪劣和青少年健康问题,全市
工商系统连续开展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Ⅰ号——绿色餐桌行动”、以及苏丹红辣椒制品、工业染料碱性橙豆制品、美国花生酱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与卫生、农业、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Ⅳ号——保节行动”、“食品安全Ⅱ号——护蕾20xx”等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经清理,共有食品市场经营主体1162户,其中流通环节673户、生产加工环节127户、餐饮362户;共出动执法人员95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028户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8户,责令25户经营户限期整改、补办有关行业许可证;查处涉及食品的案件4件,涉案金额4.0269万元,收缴、销毁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649余公斤。同时,各基层分局对辖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内的食品不定期地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测食品250批次,其中不合格9批次,对不合格食品及时督促经营户进行下柜退市,有效整顿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4、大力推进经营自律,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不断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自控责任,督促并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督促引导北山超市、东方超市、南正街集贸市场配备了相应快速检测设施,提高经营者质量自控能力。力争20xx年底全市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索证索票率达到80%以上,个体经营户达到70以上。年初,市局将165名农村维权员聘请为食品安全监督员,随时监督食品经营网点情况,建立食品安全联防网。
(二)继续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建设以12315为基础的工商行政执法网络体系。
1、加强12315工作制度及网络信息化建设。
在消费者申投诉方面,我们一是进一步加强12315工作制度建设,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更新、完善,充分利用12315信息资源进行汇总分析和消费提示,逐步实现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执法调度和公众服务功能。二是大力推进12315网络信息化建设,建立由12315机构相对集中受理、统一指挥调度、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的12315综合执法网络。
2、积极开展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为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5日当阳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当阳消费者协会在当阳市文化宫门前组织开展了“消费和谐”大型咨询服务活动,表彰了20xx年基层优秀维权员,并对去年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活动现场共发放维权宣传资料9千多份,接受消费者咨询600余人次、受理申诉37件,现场处理消费者申诉4件,销毁了标值约44.23万元的假冒伪劣物资。活动现场还开展了形式丰富的文艺表演活动,进行有奖问答,吸引消费者积极参与,了解了维权小知识。“3.15”活动赢得了社会广泛理解与支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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