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网络建设,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化是统计工作上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统计数据处理系统、数据网络传输和信息网上交流为统计工作节约了一定的人力物量,增加了数据核算、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今后要巩固、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统计网络有效连接,完成街道连入统计内网的工作,并派网络管理专业人员到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网络连接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县区、乡镇要加强行政村的统计工作,强化人员培训,将统计规范化建设向行政村延伸。
(六)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县区、乡镇统计机构的行政经费、大型普查及专项调查经费列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县区统计机构还要积极向县区领导汇报、请示,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设备更新和网络技术改造、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统计产品开发,从而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七)加大宣传、督查力度,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统的理念,广泛宣传统计法规,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的县(区)、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较差、统计管理混乱、统计资料不全、乡镇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不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基础资料不全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要充分引起县区、乡镇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推动了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巡回检查,督促有关乡镇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为我市统计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