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做好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基础,更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一是建立信访综合协调制度。各基层国税部门要加强与地方信访局、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以及内部各职能部门之
间的协调和联系,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有效利用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上,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各种信访苗头和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三是建立信访汇集分析制度。要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访信息报送网络,加强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四是建立信访案件的督办制度。健全内外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系统内专、兼职监察员以及社会聘请的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坚持抓早、抓小,抓防范,注重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重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制度。本着“事要解决”的工作原则,对于重大信访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形成机关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案件督查工作格局。五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承办部门应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认真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方法不当,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畅通信访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畅通信访渠道、疏导和宣传教育是做好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核心。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服务全局为已任。对内,要理顺上纵横部门和同志间关系,要依法按政策认真解决干部职工合理诉求。对干部职工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外,要加强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税法宣传,实行依法治税,搞好纳税服务,深化行风政风建设,融洽征纳关系。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渠道。要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通过开通信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和纳税人更多地上层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并为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同时,做好来信来访者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政策宣传解释,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化解矛盾,清除来访者的思想障碍。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帮助来访者了解政策法规和税收政策,自觉维护税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国税部门信访环境的友好和谐。
4、强化信访工作领导,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加强新时期基层国科部门信访工作组织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内部、办公室、人事、监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把信访工作作为衡量基层国税部门和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经验、具备较强行政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加大培训信访干部的力度,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自觉地担负起做好新时期国税部门信访工作重任,用责任制到位促进工作到位,努力构建国税部门信访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