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市院的监督指导保障作用,实现了单纯追求办案数量向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的有效转变。
依托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连年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9件38人,20xx年
,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件41人,20xx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56人,20xx年1至3月份,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件22人。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实践证明,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对促进我市自侦工作的稳健发展,尤其是在优化侦查资源配置、有效排除办案阻力、发挥市院查办大要案的主体作用等方面显示出较强的实战功能。但是,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亦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干警对一体化机制是适应现阶段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迫切需要的认识不深,理解不透,认为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只是对案件线索的管理或为排除办案阻力而进行的一种变通方法,少数人本位思想严重,怕影响部门利益,仍习惯于单一的、各自为政的传统办案方法。二是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作用发挥不好,由于侦查指挥中心作用的有效发挥涉及配套的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而这些问题短期内难以一下解决,指挥运转不流畅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建设工作滞后,保证这一机制顺利运行的各项规则、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尚未成型或正在试行过程中。四是一体化机制框架下,异地办案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基层院的侦查力量明显不足,侦查装备落后,经费难以有效保障,办案的压力较大。五是干警的整体办案水平与新时期的查办职务犯罪形势需要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二、完善我市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
一是对内加强与反贪、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监所等内设机构的沟通,及时发现相关信息,增强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捕捉案源。要畅通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渠道,对于各职能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特别是反贪部门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渎职犯罪线索,或反渎部门在查处渎职案件中发现的贪贿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侦查指挥中心,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统一收集,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决策处理。
二是对外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等有关单位互助协作,建立联络机制,定期走访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逐步建立门类齐全的信息查询平台,实现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共享。
三是配合控申部门加强举报宣传,特别是加强对职务犯罪立案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我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度、成效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的知情面,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注重培养干警主动发现线索的意识,提高干警摸排发现线索的能力,稳步扩大案源。
(二)健全侦查指挥组织建设,健全市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实现侦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管理、协调
一是科学设置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组织结构。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是对下代表本级院对下级院的侦查、初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管理与协调,对内代表检察长对有关内设机构的侦查、初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管理与协调的机构。为了工作的运转流畅和分工协作,侦查指挥中心由检察长担任总指挥,由主管副检察长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侦查指挥处、侦查信息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工作管理,侦查指挥处负责对重要案件查办工作的侦查指挥,组织跨地区案件的侦查协作,办理边控、追逃事项,负责对领导批办案件和上级转办的重要案件进行督导以及对下级院遇到干扰阻力的典型案件进行督导,管理侦查人才库等。侦查信息处负责案件线索的管理,对侦查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分析和利用,同时,对全市侦查信息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二是明确侦查指挥中心的职责。
1、对全市的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分流。
2、对跨县市区的大案要案、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负责案件、基层检察院查办确有困难的案件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
3、组织对发生在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侦查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4、组织、指挥专案查办工作。
5、决定对一些重大、特殊案件进行交办、督办、参办、提办。
6、协调处理基层检察院在案件侦查中的争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