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定出台并认真抓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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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xk123.com)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全县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的检查清理,20xx年来对单位私设
“小金库”、干部职工多占住房、干部职工违规持有企业股份、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电话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清理。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服务中心、讲求综合效果”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广辟案源渠道,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物价、财政、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案查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案查工作的督导,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坚决查处各类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纠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域中的违纪行为, 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注重案查综合效果,实施“一案两报告”制度,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在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案件剖析报告,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下达监察建议书,发挥办案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建设性作用。二是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发放“明白卡”、实施双向承诺、吸纳群众参与、及时回访反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三是严把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案审水平。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理程序以及“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秉公执纪,严格把关,确保所审理案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乡案县审”案件严格按规定程序受理、审理、提交常委会研究、发函反馈给有关乡镇党委,确保乡镇自办案件不出现申诉、复议和复查。
(五)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政策,认真解决“上学难”问题,20xx年共发放农村贫困学生救助金220余万,兑现“三免”专项资金1021.2万元。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通过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医药行业纠风举报有奖等制度,切实解决“看病贵”问题。认真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检查,责令2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治理,取缔污染企业7家。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加强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心全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二、存在问题
1、制度的可操作性还需要加强。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过程中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虽然很好,但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主要是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少;“不许”、“严禁”的规定多,对违反规定实行追究的措施少;一般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程序规定少。
2、联系实际不够。《实施纲要》包含的内容虽然十分丰富,但不可能包罗万象,各地各部门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忌一刀切,然而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在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细则中,照搬、照套上级文件,没有深入研究本行业、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工作缺少自己的独特思路,创造性的措施。
3、对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认识和把握不够。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互相依存、互相配套、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只有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发挥三者的综合功效,才能达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单位没有正确认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教育、制度、监督割裂开来,使党风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缺乏常抓不懈的监督机制,从而使《实施纲要》的精神得不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