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变化将增大
当前上市银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诸如信息披露标准不尽统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频度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列示和披露作了详细的规定,信息披露将更加统一、严格、规范和透明。突出表现:一是强调信息披露的全面性。要求银行应当披露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二是强调对风险的披露。要求银行应当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应当披露所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的风险价值或敏感性分析及其选用的主要参数与假设。
9、人员素质的提升压力
由于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标准和核算要求的改变,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应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银行会计人员所熟悉的会计理念和核算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会计人员既需要对知识进行全面更新,又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有效解决新准则体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镇江市上市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镇江市各上市银行为落实《企业会计准则(20xx年版)》,均做了大量的业务培训和系统转换工作,并制订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分步逐层推进。新会计准则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从形式上看:在分步推进实施的机构,目前在总行层面实现了报表披露与新会计准则的对接,但在分支行则仍然沿用旧有的标准。我市除江苏银行外,各上市银行报表转换均集中在分行及总行层面。基本路径是由各分支行负责信息采集填报,省级行负责对信息采集表的汇总、审核和加工,编制调整分录,生成转换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注,然后提供给总行转换合并报表所需信息资料,由总行统一实现转换。虽然由其总行统一披露的会计报表达到了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但各分支行对本单位的数据调整结果并不知晓。在一次性实施转换的机构,其各类会计报告从总行到各分支行均实现了对接,但存在以下几类问题。如我市江苏银行按照总行的工作布置,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在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系统转换及科目拆分和调整工作后,于20xx年3月22日起使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其各类业务报表体系立即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不能完全满足全科目金融统计要求,主要涉及到存款类明细指标有:活期存款明细:如0698工业存款、0701商业存款、0706建筑企业存款、0712农业存款、0713城镇集体企业存款、0714乡镇企业存款、0715三资企业存款、0716私营企业及个体户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明细中0737个人银行卡活期存款、1307储蓄账户存款、1308银行卡外个人结算账户存款等,这些存款类指标数据无法从系统中采集,目前这些指标的数据只能匡估上报。二是江苏银行各分行新系统不是同时上线,而是分批上线,这样一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来影响与历史数据的可比性。而且在同一个统计区域,不同格式、不同计量方法的会计指标数据无法归并,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经济金融情况。
2、从内容上看:由于新准则引进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等理念,会计计量基础有重大变更,但目前各金融机构执行尚不到位。如:贷款业务,根据新准则,贷款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以此为基础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当贷款发生减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前各银行对贷款本金与利息收入的计量,考虑到一是按新准则计算的贷款利息收入与按现行制度确认的利息收入差异较小,二是目前境内行营业税仍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82号),该通知与新准则的规定差异较大,若按照新准则在账面上确认利息收入,需要对账面利息收入做大量调整后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基数,并可能面临向税务局的大量解释工作,因此,为便于操作,账面仍按照现行核算制度,区分应计、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其结果与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异,在总行报表层面统一调整。存款业务,根据新准则,存款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以此为基础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支出。各行鉴于按新准则计算的存款利息支出与按现行制度确认的利息支出差异较小,对存款业务的核算制度暂不作调整。
3、从执行力看:由于新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从叙做某项交易的主观动机出发,根据持有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意图、能力等因素对其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分别采用公允价值或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这就意味着,在对经济事项所涉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确认、计量时,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层认定的比重。因此大部分的确认、计量集中在各商业银行的总行,基层行对此既不需要了解也无法了解。据调查,我市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实施仅在报表转换操作的层面有所了解,对于深层次的背景和依据则一知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