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合资源,注重特色。坚持“一户一宅”、“拆建挂钩”原则,在安排新房宅基地之前,就落实旧房拆除时间和责任,再由村小组及时收回老宅基地,并统一安排使用,能复垦的尽量复垦,改造为耕地。如:高安市田南镇东村地处煤矿采空沉陷区,采取重新选址,整体搬迁,按照
“统一规划、统一平整、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新村庄,并对旧村庄宅基地统一复耕,新增耕地面积200多亩,新村建设用地总面积107亩,仅为原村庄占地的40%,实现了节约集约用地。靖安县针对农户依山傍水、居住分散的特点,在旧村改造中侧重抓住节约用地,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进行合理规划,制定了扶助措施,突出抓了6个自然村的改造,着力打造了“小家碧玉、小桥流水人家”的现代农村景观。
4、政策保障,典型引路。旧村改造的政策措施涉及面广,主要有改造的原则、鼓励方式、提倡内容、限制条件、优惠政策、补偿标准、奖励和处罚等方面。在资金方面,从20xx年起,市政府每年从耕地开垦费和土地收益中由财政安排100万元,扶助各地旧村改造,按实施旧村改造的规划数下拨。各县市区每年也按农业人口每人0.5-1.0元的标准,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同时国土部门还规定,在办理农民建房手续时,除收取工本费和法律规定的耕地开垦费外,免收其它一切费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也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市建设局出台《旧村改造规划技术导则》等。各县市区还从每个乡(镇)选择了1-3个村班子团结有力,群众积极性高,经济实力较强的自然村进行试点改造,取得了较好地典型示范作用。市委、市政府先后在上高、高安、樟树、丰城等地召开了现场会和工作调度会,及时总结推广了上高县“竞价择位”筹集资金、高安市整体搬迁复垦耕地、樟树市中心村建设、丰城市长远规划编制和袁州区保持传统建筑文化等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我市旧村改造的几点体会
1、以民为本是搞好旧村改造的重要前提。受宅基地私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认为宅基地为其私人所有,新房子要建,老祖屋又不愿拆。因此,在旧村改造工作中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旧村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拆”为“我要拆”。
2、盘活存量是解决农民建房难的根本出路。近年来我市农民人均收入有了较大增长,农民要求建房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比较强烈。要做到既不占用耕地,又能满足农民的建房需求,关键是要坚持盘活土地存量,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据调查,我市农村空闲地约占宅基地总面积的26%,如果统一进行整治,完全能满足农民建房的要求。
3、公正原则是搞好旧村改造工作的重要保证。旧村改造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延续时间长,操作难度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依照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拆迁赔偿做到一视同仁。
4、因地制宜是推进旧村改造的重要途径。我市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自然条件、居住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承受能力不尽相同。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用足用好现有的政策,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如上高县推行“竞价择位”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缓解旧村改造建设资金压力,实现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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