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指导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配合地方党委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掌握活动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发现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明确职责,加强指导。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卫生部牵头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并向各地派出以卫生部党组成员为组长的巡回指导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地方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县(市、区、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直接指导责任。
(二)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督促落实;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加强上下联系、沟通信息,及时向地方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使学习实践活动符合中央要求、贴近党员实际、富有卫生行业特色。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卫生部网站和健康报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新时期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地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专题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单位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要特别重视运用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引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党员医务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创人民满意的医院,争当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
(四)加强沟通,积极配合。要按照“党委领导、系统指导”的部署要求,注意处理好党委领导与行业指导的关系,积极主动汇报工作,争取地方党委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切实加强与地方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开展工作。工作中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医疗卫生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为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强大的动力和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