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近年来,我们相继开展了各项农民工权益维护和帮扶工作,实施了派出人员赴农民工较集中务工地跟踪维权工作。与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我县外出务工人员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外出务工,我们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在全县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取缔了两起盗用工会名誉、以赢利为目的的非法职介所,有效地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5)热情接待职工来访。几年来我县帮扶中心共接待来访困难职工1100人次。对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的案件,我们积极敦促政府及信访部门及时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据理力争,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6)小额借款帮扶。几年来,累计对154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小额借(贷)款帮助,累计帮扶资金34.76万元。(7)开展医疗救助、帮扶。通过积极努力,我们与县人民医院联合制定了《困难职工就医优惠办法》,为320名困难职工办理了《就医优惠卡》。03年在工会的努力下,县政府筹资156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职工,仅在兴华商贸街一次性购买了15套30间门面房;一次性购买了160台小型电焊机、100辆人力三轮车、30台豆浆机赠送给下岗职工,帮助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再就业。
通过帮扶中心的不断完善和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解决了我县困难职工的燃眉之急,帮助一部分困难职工解决了困难,拓宽了就业渠道,而且进一步密切了与职工群众的关系,促进了社会政治稳定,同时有效地缓解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压力,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是一个经济基础相对较落后的贫困县,困难职工问题相对较多、较突出。随着帮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帮扶中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日益显现。就我们**县工会帮扶中心来说,困扰开展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少且兼职。目前我县帮扶中心共有4名工作人员,都是从工会机关抽调来的。他们在完成帮扶中心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县工会生产部、保障部、技协办等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头绪多,工作人员少且自身素质也有待提高,往往在工作中出现顾此失彼现象。二是帮扶资金紧缺。帮扶中心作为一项长效帮扶机构,必须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作保障。社会捐助、赞助只能解决暂时的问题和困难,难以解决长期问题。目前我县帮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工会经费投入、上级工会专项资金、财政临时性补贴。由于我县企业发展不景气,县财政也属“吃饭财政”,工会经费不能到位。县财政的补贴也局限在“年关”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时,杯水车薪。因此,帮扶资金来源问题是摆在我县帮扶工作面前的一个现实的主要问题。三是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不够。据统计相当一部分来访困难职工大都是由于行政方面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侵犯了职工的应得利益。如社会保障金缴纳问题等,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处理困难职工反映的这些问题时,一些单位和部门往往都因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等各种原因使国家的政策法规得不到落实,造成困难职工利益被侵犯,作为工会帮扶中心却只能反映、协调。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否,对帮扶中心开展工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五、建议与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会将逐步显露和还原出其在市场经济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和作用,帮扶中心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具体化了工会的基本职能。帮扶中心做为困难职工的长效帮扶机构,我们认为还应进一步全面加强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建议把帮扶中心纳入党委、政府机构编制序列,由工会具体负责开展工作,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社会帮扶机构,实现对困难职工的全方位帮扶。二是对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定编定责,建立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实施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一些责任心强、有能力、甘于为困难职工服务的同志调入帮扶中心工作。三是建立稳定的帮扶资金来源渠道和帮扶资金使用专户,把帮扶资金和工作人员工资都纳入同级财政,避免出现帮扶工作人员需帮扶、维护职工权益的人员权益受侵犯。四是建立一套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转办、督办制度和一套处理困难职工问题的有效规范运转机制。扭转工会解决处理职工上访反映问题时,除了反映就是协调、协调、再协调的被动、尴尬局面。
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帮扶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的能力,提高为困难职工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