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
一是严格立项管理。我局项目由各相关业务站股实施,投资计划由县上统筹安排下达,不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设计、监理管理规定。由XX市九一勘测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预算报告,通过XX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规划许可及程序合法合规。在工程建设实施时,我局根据规定聘请专业农田水利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房屋基建项目由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三是规范开展招投标行为。灾后重建项目通过财政评审,报发改局核准招投标方式,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由项目业主、纪委、发改、政务中心参与监督招投标全过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合法合规,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定不力等问题。工程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和施工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工程建设过程如确需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我局都根据XX县灾后重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江重建委办[20xx]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是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制度。物资采购通过XX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采购。灾重建资金由财政局统一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报账程序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规定,不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我局灾后重建受损农田、蔬菜大棚、优质油菜、中药材、果树改良、食用菌项目已经完工并验收完毕,(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属国家统贷统还项目,项目前期招投标由省上统一组织,计划分两年完成,20xx年计划建成1.2万口, 20xx年建成1.17万口),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基本完成。项目完成总投资25585万元,占总投资的85.3%。其中:中央基金2898万元,扩大内需资金697.5万元,农民自筹16007.5万元,法开署贷款5982万元。已拨付财政资金2469.09万元。蔬菜大棚、受损农田、果树改良(6个标段)项目已分别送审计局进行审计。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完成较好
共投入资金7.5万元,着力推行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规程,推动循环农业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重点抓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一池三改”、农药科学使用和高毒农药的限用禁用、病虫害综防与绿色防控、废弃塑料的回收利用和公共区域卫生整治等工作。
除认真抓好兴隆镇新湾村和五里坝村的示范工作外,还在南山镇新拱桥村、通济镇通济村抓示范样板。同时在黄鹿镇、青市乡开展大面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在通济镇通济村和南山新拱桥村分别新建沼气池100口、160口,同时抓好“三改”示范工作。
在黄鹿镇的利兴村、宝塘村、梨三村、景观村、群力村、铜音村共6个村,培肥地力0.85万亩次(其中实施秸秆腐熟还田0.75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0.1万亩次);在青市乡长安村、粮丰村、长龙村共3个村,培肥地力0.49万亩次(其中实施秸秆腐熟还田0.45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0.04万亩次)。
在通济镇通济村实施秸秆粉碎还田示范100亩,在奉献蔬菜园示范食用菌菌渣还田20亩。
在兴隆镇新湾村和五里坝村、南山镇新拱桥村、通济镇通济村将安装环保捕虫黄板200张、杀虫灯10盏。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狠抓宣传教育,营造农资打假良好氛围。共出动宣传人员33人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5场次,接待咨询群众650余人次,发放各种资料1.6万份,组织展销优质农资0.63万公斤。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6起,处理回访案件3件。通过广泛宣传,使农资生产经营者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及自我维权的能力得以提高,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农资产品备案审查制度。对县境内27家种子经营代理商提交备案的137个水稻品种、200个玉米品种、103个油菜品种的审定情况、适宜区域、包装标识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责令3个水稻品种、38个玉米品种和5个油菜品种退出,对符合规定的134个水稻品种、162个玉米品种和98个油菜品种以《XX农业》简报形式印发到全县各个种子经营门市张贴;根据《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新规定,审查农药品种413个,责令11个标签不合格产品不得在XX销售;按照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审查登记肥料产品21个,责令3个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产品限期整改。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严格执行退出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类违法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