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农畜产品成本核算与效益分析。每个旗县区要至少设立2个农产品成本核算点,年终对
10种主要农作物做出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畜产品成本点设在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和临河区,其中:乌拉特中旗设绵羊、山羊核算点1个,调查户6户;杭后设奶牛核算点1个;临河设巴美肉羊和肉鸡、蛋鸡核算点各1个。各旗县区要加强对农畜产品成本点各项费用的跟踪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市各类农产品的投入产出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为农牧民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
1、继续贯彻减负“五项制度”。涉农涉牧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涉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牧区订阅报刊“限额制”、农牧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都是农牧民负担监管的有效手段,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抓好落实。
2、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和监管。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好《市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总结“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经验,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限额标准,逐步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引导基层干部学会用民主的办法组织农牧民,充分发挥农牧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把农牧民急需的事办实办好。
3、加大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各旗县区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按照政策要求,严格防止截留挪用,确保国家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利益。
五、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与审计
1、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源公开协商、招标投标、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十四项制度。认真总结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按照发展完善党领导的嘎查村民主自治机制的要求,推广“四议两公开”。完善议事程序和公开内容,切实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推进农村牧区财务管理规范化。继续全面推行“村财民理镇代管”及村会计集体办公、先审后记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规范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做到村级财务按月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强化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开展嘎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三资”管理、土地补偿费管理、农村牧区筹资筹劳、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农牧民反映特别强烈问题的专项审计,并加强整改监督。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化解”的原则,指导村嘎查组织积极稳妥地化解债务。
六、积极开展专项调查研究
通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研究和探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围绕“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促进牧民增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
七、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落实工作
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农业保险的组织落实工作,在小麦、玉米、葵花三种作物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增加番茄等高效经济作物的保险业务种类。
Tag:工作体会,班主任工作体会,银行工作体会,总结报告 - 工作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