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副主任:罗桂民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潘国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办公室下设五个组:
(一)宣传教育组
组长:王亭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陈丽媛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人口和计计生局副局长
县妇联副主任
团县委副书记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旅游局副局长
职责:抓好各层次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生态县建设,重点抓好学校基础教育,高校教育,城乡居民教育,及公职人员、领导干部等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便更多的人认识生态县,为生态县建设献计献策,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态文明程度和参与生态建设的能力。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生态文化,生态县建设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和法制观念,增强按规划办事的自觉性。要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县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强环境、资源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潘国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敬东县环保局股长
李瑞利县环保局副股长
宋光明县环保局副股长
职责:负责生态县建设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文件,组织有关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区分并下达任务指标,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建设项目组
组长:李国成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丁勇县环保局股长
齐艳杰县环保局副股长
县科技局股长
县水务局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股长
县建设局股长
县交通局股长
县农牧局股长
县卫生局股长
县林业局股长
职责:按照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分解指标,落实有关工程建设内容。严格项目审批,科学规划生态示范区、优美小城镇建设,并按照生态县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进行。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和落实“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坚持预防控制为主和全程监管的原则,解决好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监察监管组
组长:孙国莲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纪卫国县环保局大队长
袁龙县环保局副站长
县水务局股长
职责:在生态县建设期,按规划的总体目标,严格按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加大职能监察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各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落实执法责任制。
(五)目标考核组
组长:潘国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戴敬东县环保局股长
朱海峰县环保局副站长
县水务局股长
县林业局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股长
县统计局股长
职责:要把生态县建设目标考核纳入到环境目标考核内容之中,根据规划任务,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不定期抽查。考核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使其充分发挥其约束激励作用。及时将考核情况向生态县领导小组汇报,并予以公示和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为使生态县建设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建立以下制度:
(一)会议制度: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工作碰头会。
(二)检查考核讲评制度: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工作和各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每个季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进行督促落实,并予以通报。
(三)项目建设及评估制度:根据生态县建设项目要求定期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难易程序进行评估,同时,对各项指标进行测算,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和修改规划项目的有关指标以达到更加科学合理。
(四)分工负责追究制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项目部门负责完成各自工作,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设有按规划完成相应任务的,向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解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
20xx-20xx年重点工程项目
一、生态县建设启动工程
二、生态工业与清洁生产工程
三、农业景观调整与生态农业牧业建设工程项目
四、生态旅游建设工程项目
五、荒漠化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六、改善环境质量的治理和控制工程
七、城市景观及人居环境建设工程项目
八、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九、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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