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是经州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州人民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主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
实施。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规章,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含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货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等)经营实施行政许可。
(三)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合理调控运力、安排站点布局。
(四)负责组织运输市场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州道路运输投诉处理机制,调解运输纠纷。
(五)掌握**州道路运输价格、税收的执行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输,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本州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推进技术进步,组织本州的道路运输站(场)规划、布局,组织本行业的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九)核发、管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各种证、牌及票据、凭证、单据等,负责道路运输规费的征收、管理。
(十)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推广经验交流,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机关内设10个科、室、大队,下设12个运政管理所。
(一)办公室
1、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通知和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并督促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发布会议记要,落实和检查会议精神执行情况。
3、掌管运政处印鉴,起草公文、函电,审核各科室以运政处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负责公文收发、传阅、催办及管理。
4、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各科室档案工作,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负责日常内部事务处理,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和检查全处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全州运政系统信息管理工作,保证电子政务正常运行,负责周期性转存文件和其他各种数据文件,保障文件安全。
(二)人事宣传科
1、负责全州运政系统人事、工资、职改、养老保险、职工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人事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台帐、档案。
2、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结合全州运政系统的工作实际,负责全州运政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和纪检工作。
3、做好**州道路运输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完成人力资源的统计上报工作。
4、组织撰写本州交通运输行业和运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规划,抓好精神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并组织抓好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工作。
(三)财务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对全州运管系统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州运管系统的预算、决算编制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拟定年度规费征收和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对各县有关规费征收任务的下达。
3、做好票证的计划、管理和领发工作,建立健全领、发登记台帐。
4、做好行业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台帐。
(四)旅客运输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旅客运输行业管理法规、政策、规章和全州旅客运输市场的管理,拟定全州旅客运输市场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