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千年封建习俗树文明丧葬新风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是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作好全县殡葬改革总动
员,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
推行殡葬改革,是县委、县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执政为民理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行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改变城乡面貌,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人的观念更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
第一,推行殡葬改革是改善我们生活环境、建设“生态凤冈”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但在一些地方,坟墓林立,满目疮痍,有些墓区离居民地仅一步之遥,不仅破坏了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与人居环境极不协调,甚至还影响到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今后几年,我县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如果不对墓葬秩序混乱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其蔓延发展,我县新农村建设就无法顺利推进,“生态凤冈”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最终也会受到影响。
第二,推行殡葬改革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凤冈”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加快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县城”,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素质明显提升。但在丧葬活动上,还普遍存在着迷信落后现象,许多人热衷于建大坟,丧事大操大办,与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观念不相符合,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县城”创建的要求背道而驰。殡葬改革是一项触及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思想道德等多层面的深刻变革,我们要通过推行殡葬改革,以先进的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念,以文明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习俗。
第三,推行殡葬改革是落实执政为民、建设“法制凤冈”的需要。殡葬事务是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殡葬改革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很难想象,一个传统积习根深蒂固、思想观念保守落后,大操大办丧事成风、乱埋乱葬现象突出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会有多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又会有多强。同时,随意圈地建坟、超面积建大坟以及乱葬乱埋等,实际上是一种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为规范殡葬管理,国家和省、市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因此,我们要从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整顿规范殡葬秩序,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取得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要求,20xx年除少数边远村寨外,要全面实行火葬,在今年10月份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必须全部启动火化。我市的红花岗、汇川两城区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实现了殡葬改革,推行火化。赤水、仁怀、习水、桐梓、正安、遵义等县已全面启动,邻近的余庆、湄潭、务川将在近期相继启动。为了推动这一工作,县委、县政府已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了殡葬改革工程建设,完成了殡仪馆、火化场、公墓“三位一体”的工程建设,为实施殡葬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县委、县政府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听证会,决定从20xx年9月1日零时起,在规定的区域内启动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凤冈县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在我县分步实施火化。具体步骤有必要在此重申:
第一步:20xx年9月1日零时起,全县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全县五保对象的遗体实行火化;
第二步:20xx年9月1日起,全县各社区所辖区域及龙泉镇文峰村、三坝村,何坝乡林光村,花坪镇石盆村所辖区域公民及县城医院住院病人死亡遗体实行火化;
第三步:20xx年9月1日起,龙泉镇、花坪镇、何坝乡公民死亡遗体全部实行火化;其他乡镇主干公路沿线村、组的公民死亡的遗体实行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