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学看123范文中心合同范本其他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正文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10-15 15:37:44]   来源:http://www.xxk123.com  其他合同   阅读:8182

导读: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第十七条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至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第十八条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第十九条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第二十条(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标签:其他合同,合同范本,合同书,http://www.xxk123.com
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 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
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
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至令工程师或其代
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
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
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
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
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
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
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
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
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
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
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
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
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
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
完成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
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
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
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
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
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
“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
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
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
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应保险: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
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
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
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
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构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
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
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
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
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保险金
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
的保险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保险受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Tag:其他合同其他合同,合同范本,合同书合同范本 - 其他合同
前一篇:厂房租赁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相关文章

Copyright 学学看123 All Right Reserved.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