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从严治校,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树立从严治校的思想,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各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校师生特点,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要大力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的管理。学校对学生申请成立社团、创办校内刊物、邀请校外人员(含外籍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要严格审批,并加强管理。要选派政治上强的教师兼任学生社团的导师或顾问,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帮助。学生申请成立跨校、跨地区的社团组织和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开展跨校的联谊、文化、体育活动,要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要严禁非法组织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出版,严禁张贴大、小字报和非法、反动宣传品,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非宗教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对从事上述活动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惩处。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和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防止黄色和反动的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在校园传播以及利用设备进行非法活动。对制作、贩卖或传播黄色和反动的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校内人员,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惩处。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进出校门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及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要加强对校内各文化、娱乐和服务等经营单位及活动的管理。校园内举办的这类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更不允许从事不健康或违法的经营活动。要通过清理整顿、重新登记等办法,坚决取缔和撤消那些经营作风不正、不利师生身心健康的设施。要加强对校内各文化、娱乐和服务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学校要从方便师生生活出发,及时增加必要的文化、娱乐和服务设施。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内各类经济实体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把靠近校园围墙的各类经济实体用房与校园相区分。对在校园内的各类经济实体的设立和经营活动,学校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其妨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学校要严格控制引进校外经济实体、出租校内用房和土地使用权。确有必要的,必须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落实管理后方可施行。学生在学习期间不能成为领取工商执照的工商业者,不能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经商活动。
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在校内务工、经商等活动的非校内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校内单位和个人雇请校外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特别是校外人员较多的高等学校应经常对居住在校内的非校内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暂居校内的外来人口。
3、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定隐患。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大力调解校内各种矛盾和纠纷,努力将各种治安问题和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注意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努力降低青少年学生犯罪率。对普通学校难以教育的学生,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避免将“差生”推向社会。
要重视研究和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贫困失学青少年的救助工作,努力把流失生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少数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要落实具体帮助计划,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要加强对教学和科研楼、学生宿舍、车间以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注意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防泄密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高等学校要加强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文明社区的建设。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可组织学生治安服务队、教职工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对师生住宅区和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4、加强校园周边文秘公文网版权所有环境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清理工作。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设酒巴间、歌舞厅、录相室、台球室、电子游艺室。各地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已有的要坚决拆除。对在高校校园周边开设上述文化娱乐场所,政府有关部门要从严审批,并切实加强管理。对于从事反动的和“黄、赌、毒”等违法经营活动的,要予以坚决打击。在校园周边设立商业网点,要加强规划,严格审批和管理制度。校园周边的外来人口非法聚居点,要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由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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