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周边的实际情况,制订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具体方案,指导、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学校,各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逐步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文化娱乐和商业场所混乱、人群复杂、占地争道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对涉及师生安全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要快查快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在重大案件、敏感事件的处理上,要主动听取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
5、进一步做好高校公安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学校内部保卫队伍建设。各地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高校要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改革的方针,积极、稳妥地进行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原设有公安机构的各有关高校在公安机关重新组建高校公安机构的同时,要认真修改、补充现有校内治安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以适应机构改革后加强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需要。这些高校要做好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与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衔接,确保平稳过渡,不得出现空档。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高校,妥善安置原有高校公安机构人员;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做警民共建的模范。
要认真贯彻关于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保卫工作。
要根据学校内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人员、经费、装备条件等方面加大投入。要加强保卫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卫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注意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积极采取措施,合理解决保卫干部的技术职务、晋级和津贴等问题。
四、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不同类型学校,帮助学校解决治安的难点问题。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商、城建、土地管理等部门要从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出发,通过各自的工作,支持和配合学校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教文秘公文网版权所有育法》、《义务教育法》和《青少年保护法》等法律,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共同承担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联系,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Tag:经验交流,经验交流材料,学习经验交流,总结报告 - 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