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破法律瓶颈,建立严管重罚的联合执法队伍。鉴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所限,交通民警在查纠有驾驶员在场的乱停车时,往往缺少有效手段,建议建立以创建办牵头,交警、公管、城管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对违法停车可以根据城管条例或公路运输管理法规,按占用道路资源等条款实施处罚。通过变更执罚主体、执罚条款,提高乱停车的违法成本付出,达到罚一儆百的管理效果。
(三)改变集中放学制度,实行学生叉时离校。从当前情况看,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门前路段的堵塞点,其原因既有街道狭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学生家长在同一时间驾车接送子女造成的。因此,可否考虑通过政府行政手段,改变两处路段周边实验中学、东城中心小学、慈光幼稚园和实验小学学生的离校时间,由学生分批离校来减少家长开车接送的车流,达到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
(四)贯通县前街与国道线连接,形成规范、有序的大循环格局.我们设想,要彻底解决城区交通秩序不尽理想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还必须在以下两方面尽快付诸实施:一是尽快将县前街东段与104国道连接.目前,大量车辆、行人拥集在城区狭小地带,昼夜交通流量每天在2.8万辆左右,交通高峰期更是达到每小时近3000辆。这还不包括在同一街道通行的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这么多的车有相当数量是前往城区西片的,出城道路只有西江大桥和温州路两条并不宽敞的道路,交通拥堵在所难免,且造成相邻的青年路、横街路压力较大。如果在现有两条出城通道的基础上,尽快贯通县前街东段与104国道的连接,这样就可以在主城区形成一个小循环的交通圈,达到分流青年路、横街路车流的作用,缓解城区行车压力。二是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今年以来,我大队虽然通过垫资、筹资等多种手段,先期对一些路段、路口进行了扩容改造,增设了部分红绿灯、隔离带、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但与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相比,在设施投入上还有较大差距。就城区交通需求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急需在环城东路东官河路口、电大路国税大厦路口、青年路三堂后路口、横街路与环城西路路口和国道线轴承厂、浦西路口等路段实施规范化改造,增设完善符合国标要求的多相位交通信号灯和机非分流设施,刷划车道渠化标线。改造资金约需110万元,需要区政府帮助解决。
除此,加强全民文明交通教育,培养广大市民养成遵章守法的良好习惯,以及强化执法人员教育整顿,促使民警严格公正执法,提高上路管事成效,也是优化城区交通秩序的有效途径。对此,我大队已按照公安部部署的“五进”宣传活动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正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在此不一一罗列。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区政府批转有关部门共同落实。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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