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问题,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不断创新,探索适合于本县县情的国土资源执法新路子。
三、抓宣传,增强全民国土资源法制意识。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增强全民国土资源法律意识和县情观念,减少和预防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广泛地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特别是在近几年,根据上级对国土宣传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国土宣传系列活动。一是我县分别召开了县乡镇宣传工作动员会、工作布置会、座谈会;二是中共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搞好全国土地日和省国土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全面安排部署了国土宣传工作;三是分管副县长每年在宣传月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四是乡镇村、社充分利用政务公示栏办黑板报、宣传栏200期;县乡镇利用广播电视进行专题宣传304次;五是制作电视专题片;六是书写各种宣传标语6000条;利用逢场天设街头宣传咨询站130个。七是利用国土局主办的《红土地》、《国土快报》进行宣传,迄今已出《红土地》58期、《国土快报》48期、《国土快报》和《红土地》宣传专题特刊12期;八是向国家省、地县报刊新闻投稿75篇。在“6.25”个全国土地日,每年我县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在县城和各乡镇场镇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县城街头游行、环城自行车赛、土地法宣传文艺演出、国土管理有奖知识竞赛、国土咨询宣传活动。沿街及过往群众受教育数十万人以上。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与国土局及全体国土干部分赴全县各个“6.25土地宣传咨询站”,面对面就群众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宣传中结合宣传主题,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集体土地流转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地转用及农房建设手续办理程序、小城镇建设政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矿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政策,共散发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几千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的观念。并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把土地法规知识送下乡,送到户,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抓动态巡查,努力减少执法矛盾和降低执法成本。
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国土工作会上,在全面部署全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创“三无”乡(镇)活动与之有机的结合起来,全县“三无”乡镇普及率达100%,达标乡镇为总数的90%。成立了土地巡回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土地巡查责任制》,划分巡查区域等级,将城区、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小城镇、中心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一级巡查责任区,其它区域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路线的巡查责任制,明确了巡查职责任务。县土地执法大队不定期到各乡镇进行巡回检查,并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使用情况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两次,作好巡查登统计工作,每月书面向局汇报巡查情况,对不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建议调离国土队伍或移送纪监、监察机关依法查处。通过已形成的县、乡、村、社四级国土资源监察网络的强大威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往往在萌芽状态就被消灭,真正做到了“地动我知,查处迅速”,防止违法行为的扩大和恶化,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有效地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抓国土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增强执法监察权威性。
为及时准确掌握国土资源使用动态,体察民意,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信访办公室,专人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热情、认真、虚心了解民众心声,积极鼓励群众维护国土资源法的尊严,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每件(次)信访及时解决、处理在基层,精心做好信访的回复,使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坚决杜绝群众越级上访导致的人力财力的浪费。针对少数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现象,加大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采矿的查处力度,规范用地、采矿行为,从1999年1月1日至今共接到来信95封,接待来访295人次,立案查处134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25件、制止违法占地325次,已拆除房屋5215平方米(法院强制拆除两处),没收非法建筑物面积2731.5平方米,收取罚没款18.55万元,收回闲置土地6宗,面积8000余平方米,处理违法管理干部一人。共清查矿山企业37个,其中页岩砖厂25个,沙石场9个,打石场3个。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依法作出了处理,规范了我县矿业秩序,各类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迄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案率不足2%,我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0%,立案查结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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