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治理整顿矿产管理秩序取得了阶段成果基础上,结合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检查和清理了本行政区所有矿产企业持证,经营状况,和间共检查和清理矿山61个,其中页岩砖厂30个、沙石场27个、打石场4个,取缔关闭页岩砖厂3个,无证开采砂船4艘。并对鸣钟乡2艘造成沙土流失,破坏耕地,违法开采的采砂船进行依法切割,规范了我县矿产开采秩序。针对我县砂石开采行业税费严重流失的情况,我县在底开始着手准备推行矿产品准运证制度。通过大力宣传和公安、税务、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密切配合,.4月10日正式实施矿产品准运证制度,在我县砂石出口设立了准运证检查站,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收取税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扼制了我县长期以来税费流失现象。
六、抓治理整顿,确保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我县对全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在县、级成立了县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孙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刘建国,县委副书记程云富、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光彦,副县长杨永福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国土资源设立了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局长郑仁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在乡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并组织了相应的工作队伍。二是强化宣传,统一认识,我县于2月25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纪委,落实了责任,制定了措施。3月7日,县政府再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就清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以县委、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了全县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范围、重点及工作目标、步骤和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形成共识,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清理,依法查处。我县重点开展了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对清理出存在小城镇开发区违法供地等行为,县政府出文进行依法整改。为了确保治理整顿不留死角,县委、县府组织的六个清理小组分赴各乡镇,对每一宗土地进行逐一清查,做到查不清情况,决不收兵。经过四个月的艰辛努力,终于摸清了我县土地市场情况,在此基础上,清理小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整改方案和处理意见,为了依法处理清理出的土地违法案件,我县采取清理人员与处理人员分离的原则,逐宗处理,确保了治理整顿工作收到明显实效。
全县纠正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违法案件共69宗,结案64宗,结案率94%。其中:非法占用土地41宗(包括非法占用耕地建窑、挖砂、采石、开矿、取土、办预制场等违法使用土地行为),总面积240.51亩,结案38件,结案率93%;划拔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14宗,面积18.4亩,结案13宗,结案率93%,收取土地出让金33.11万元,收缴罚款2.42万元;租赁土地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4宗,面积为3881.69平方米,结案率为100%,收取土地出让金52.76万元;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4宗,面积1.35亩,已结四宗,结案率为100%,没收违法所得8.5万元,收缴罚款1.7万元;没收闲置土地4宗、面积4.53亩,已结案四宗,结案率为100%;查处擅自改变划拔用途1件,即县工人文化宫将划拔土地用于经营性开发,查处率为100%;纠正擅自扩大划拔土地范围违法划拔土地行为1件,结案率为100%。我县治理整顿工作于11月通过市政府验收,积分名列全市第二名。
七、抓部门配合,推动土地执法监察向纵深发展。
为把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执法推向纵深,每年不定期召开有县委、政府、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法制局等参加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司法工作联席会,将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争创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作为近两年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重点作了全面、认真、分析、总结和安排部署。要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要以司法机关为后盾,与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监察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共识,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纪责任的工作,及时制止、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震慑土地违法分子。对发现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并向司法机关移送,对重大案件或典型案件的查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向社会曝光;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例如:胜利镇12村1社村民王元军未经批准建房一案,3月初,王元军未经批准擅自在承包地“大弯田”处占用基本农田96.32平方米建成一楼一底房屋。县国土资源局依照土地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对其立案查处,作出并送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定期满后,王元军既未自行履行拆除义务也未向法院起诉,县国土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2日,县人民法院给向王元军发出限期拆除通知,并和胜利镇政府一道多次做王元军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王元军置之不理,拒不拆除。7月5日,人民法院组织新闻媒体、国土局、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依法对王元军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在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王元军的姐姐王秀不听劝阻,闯入执行现场,阻碍强制拆除,受到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理,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对该镇国土员张朝东在本案中收受建房户礼金200.00元、滥用职权的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根据《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给与其行政记过的处分。国土局还利用本局文件、《红土地》、《国土快报》、《以案说法》专栏以及电视台全方位报道该典型案件,该案的处理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教育了全县群众,树立和体现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Tag:工作汇报,工作汇报格式,工作汇报范文,总结报告 - 工作汇报